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冀自然资审〔2026〕83号
**渤海新区******建设局:
你局报送的**渤海新区****号宗海用海预审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意见如下:
一、该宗海位于******园区内,**港综合港区9#、10#码头西南侧。主要建设内容为:9#、10#通用泊位铁路专用线及配套附属设施。该宗海已纳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和现行用海政策要求。我厅原则同意用海选址、用海方式、面积和用途。
二、该宗海申请用海面积1.3665公顷,用海类型为**隧道用海,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所在海域已纳入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范围,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及有关文件规定,请认真做好处置工作,涉及违法违规用海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确保查处到位、问责到位。项目建设需严格控制用海规模,节约集约利用海域。
三、用海预审意见有效期限为二年。有效期内,如拟使用海域面积、位置、用海方式和用途发生改变,应向我厅重新提出海域使用申请。
****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