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形式审核,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30日期间,我局对13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予以备案。现将备案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5月9日-2026年6月9日。 联系电话:****3459****法规科) 传 真:****4683 通讯地址:****政府第二办公区**大道长滨三路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