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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广******厅等5部门印发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我局****中心校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确权,现予公告。
申请人(权利人): ****中心校
土地坐落:**县金鸡乡马良村
宗地面积:2745.52平方米
土地用途: 教育用地
土地权利性质:划拨
土地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四至范围:
**:****委员会用地。
南至:****中心校。
西至:****委员会用地。
北至:****委员会用地。
附证据材料: ****中心校部分用地来源说明、宗地图、界址签章表。
异议期限: 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7月3日)提出。
异议方式: 如有异议,请将书面材料及证据送达至以下地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人民政府确权并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县**路296号(****三楼A304号)
联系电话:0772-****979,联系人: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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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