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5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特种光缆能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分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6年5月22日-2026年5月28日。电话:0379-****3211传真0379-****3211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B座5楼(47102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特种光缆能力建设项目 | **市**区开元大道与丝路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 **** | **佳蓝****公司 | 该项目为改建项目,位于**市**区开元大道与丝路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依托厂区现有厂房空置区域和公辅设施,建设特种光缆生产线。项目总投资99.2万元,环保投资2万元。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挤塑、喷码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氨、氯化氢、臭气浓度采用车间密闭,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氨和氯化氢排放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排放限值要求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臭气浓度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厂区内、生产车间外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冷却排水、纯水制备尾水一并通过市政管网****处理厂深度处理。废水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相关标准****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期噪声通过采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实施运输管理等措施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项目运营期设备运转产生的机械噪声,采用基础减振、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光纤、废芳纶、不合格品和废塑料等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废水性油墨桶、废活性炭等危废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