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水利局关于同意灵山县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保护湿地提升工程进入运营期的批复

审批
广西-钦州-灵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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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水利局 成文日期:2026年05月19日
标 题: ****水利局关于同意**县循****处理厂尾水生态保护湿地提升工程进入运营期的批复
发文字号:灵水审〔2026〕6号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5日
****水利局关于同意**县循****处理厂尾水生态保护湿地提升工程进入运营期的批复
2026-05-25 10:05

****北投南****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县循****处理厂尾水生态保护湿地提升工程进入运营期的请示》(北投南流江报〔2026〕1 号)收悉,经研究,批复意见如下:

根据《南流江支流(**段)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协议》第八章8.1条款“竣工验收合格之次日起为运营日”。**县循****处理厂尾水生态保护湿地提升工程实际竣工验收日期为2025年12月25日,结合**县循****处理厂尾水生态保护湿地提升工程竣工整改收尾及试运行实际情况,我局原则上同意**县循****处理厂尾水生态保护湿地提升工程从2026年4月1日起进入运营期。

****水利局

2026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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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5月2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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