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6年05月14日 |
| 标 题:****委员会关于****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来发改审批〔2026〕68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15日 |
****:
《****关于申请审批****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设备升级,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医疗设备保障和应急能力,同意建设****医疗设备更新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地址:**市盘古大道东159号(****院内)。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更新医学影像类、生命支持类设备共计18台(套),淘汰同品目设备共计18台(套)。其中,医用X线设备(CT机、X光血管造影系统)更新2台,医用核磁共振设备更新1台,医用内窥镜(腹腔镜)设备更新1套,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更新2台,体外循环设备(血透机)更新6台,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设备(麻醉机)更新4台,****医院通用设备(呼吸机)更新2台。
六、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4131.56万元。其中设备采购费用为4111万元,预备费为20.56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超长期国债3288万元和业主自筹资金843.56万元。
七、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项设备购置。工程招标活动由项目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八、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是《****不动产产权证》(来国用〔2014〕第****041685-1号)。
九、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委员会
2026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