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9600
传 真:022-****9601
通讯地址:**区桥北街道绿茵西路3****中心)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电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 **** | **现代产业区畅旺道5号5#厂房 | 中和佳源(**)****公司 | 本项目拟投资500万元,在**市**现代产业区畅旺道5号5#厂房建设电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安装相关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电动车零部件(减震器铝筒)500万套。 | 1、废气:本项目熔化炉产生的燃气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须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投料、熔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三面封闭集气罩,浇铸废气经集气罩+软帘,上述废气收集后由一套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须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序和生产车间的环境管理,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浇冒口、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回炉熔化后用于浇铸,废模具、废锯片定期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或利用单位回收;废清渣剂包装袋、废脱模剂桶、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布袋、铝灰渣、除尘灰、沾染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 2026.5.9 — 2026.5.14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