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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2010GG01、J2010GG07地块位于**区后溪工业组团白岭虎路与埔岭路交叉口西侧。根据《**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50********022CG14)、补充合同(〔2022〕厦资规集合〔补〕字10号),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工业),地上建筑总面积不低于755961平方米,宗地面积659145.337平方米。
****(以下简称“正新公司”)申请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23〕77号)及《政府收储低效工业用地工作指引》(厦**规划〔2025〕348号)对J2010GG01、J2010GG07地块采取“部分收储、部分转让、部分保留”的处置方式,****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该项目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方案,具体如下:
1.J2010GG01、J2010GG07****公司自行按规定进行二级市场转让盘活用地:用地面积为57015.278平方米,容积率不低于1.12,其余规划指标按原合同和补充合同执行。
2.J2010GG01、J2010GG07****公司按现状办理验收及产权手续并继续开展工业生产运营地块:用地面积309860.172平方米(其中A1-1面积为309750.999平方米、A1-2面积为109.173平方米),计容面积324175.758平方米,其余规划指标按原合同和补充合同执行。
根据《****规划局****门市工业用地分割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厦**规划〔2024〕483号)审批流程,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十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
地址:**市**区诚毅大街7号7楼
电话: ****812、****661
传真:****907
宗地分割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