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6-06-02 10:00
预展地点:****门诊楼二楼国医堂门诊综合区进门口旁边
预展时间:2026-05-25~2026-06-01
********中心公开拍租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6年6月2日上午10:00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对****门诊楼二楼国医堂门诊综合区进****服务中心进行公开网络拍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序号 |
拍租标的 |
面积(㎡) |
租赁期限 |
起拍价 |
保证金(元) |
| 1 |
****门诊楼二楼国医堂门诊综合区进门口旁边 |
45 |
5年 |
27540元/年 |
10000 |
一、拍租标的概况:
特别提示:
1、用途和经营范围:本场地仅限****医院检查后解决屈光矫正问题。
2、拍租成交后,竞得人须当天签订租赁合同,按照成交价每年递增2%,并按甲方要求按期缴纳租金(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标的租赁期限均为5年 。
4、水电费固定每月500元,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5、竞得人如果进行房屋装修,须在三个月内自费完成,并自行承担施工期间的安全责任。
二、拍租方式
本次拍租采取网络增价竞价方式,按照有效报价最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低于起租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起拍价为评估价)。
三、拍租人条件(所有证明文件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竞租单位应该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相关备案证明及经营许可证)。
2、竞租单位应具有6年以上连锁眼视光服务经验,且门店数量不少于3间(需提供网点证明及照片);
3、竞租单位应能派驻不少于3****医院从事配镜和屈光纠正服务(需提供相关人员资质证书);
4、竞租单位应能提****医院已有设备的情况下可以不采购);
5、其他符合配镜服务和相对应技术的资质;****中心质检中心场所照片)
6、遵守出租单位的管理,同意《租赁合同》各项条款及双方的约定,竞租标的租赁用途必须符合出租单位的管理要求;
7、不接受联合体经营商拍租;
8、需要委托他人代为拍租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在该标的拍租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委托人需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附表:《眼视光仪器设备标配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电动综合验光组合 |
1 |
|
| 2 |
检眼仪(牛眼) |
1 |
|
| 3 |
电脑验光仪/角膜曲率仪 |
1 |
|
| 4 |
焦度计 |
1 |
|
| 5 |
数码裂隙灯 |
1 |
|
| 6 |
非接触眼压计 |
1 |
|
| 7 |
弱视治疗仪 |
1 |
|
| 8 |
视力筛查仪 |
1 |
|
| 9 |
同视机 |
1 |
|
| 10 |
插片箱 |
1 |
|
| 11 |
试戴架 |
10 |
|
| 12 |
检影镜 |
1 |
|
| 13 |
生物测量仪 |
1 |
租赁期满,这些设备所有权无偿归属业主方所有。 |
| 14 |
直线机 |
1 |
|
| 15 |
哺光仪 |
1 |
|
| 16 |
雾化仪 |
1 |
|
| 17 |
眼动力 |
2 |
|
| 18 |
睫状机 |
2 |
四、本次拍租相关时间
1、拍租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6月1日17:00止;标书代写
2、拍租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6月1日17:00止;标书代写
3、 网络拍租时间:2026年6月2日10:00(中拍平台准时开始);
4、拍卖平台: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
五、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6月1日17:00前,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查看。
六、报名事项
1、意向竞买人需在报名截止前,登录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 完成线上注册、资格审查及报名,同时线下向****公司(宜**翠竹御景小区50号)递交纸质资格证明材料;联系电话:158****3275刘先生
2、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报名时需缴纳标的相应的竞买保证金,以及报名资料费每个标的300元(报名资料费不予退还);
3、拍租人须按要求交纳拍租保证金;
4、拍租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须在2026年6月1日17:00前到达下列账户:
户 名:****公司;
开户行:****银行;
账 号:156********0105339;
备 注:标的(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七、特别约定
1、本次拍租标的依现状拍租。****公司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仅供拍租人参考,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拍租人在拍租前必须亲自审验拍租项目情况,拍租人一经报价,即表明拍租人已完全了解标的的情况,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成交价款、拍租佣金等相关费用,否则所交的拍租保证金不予退还(违约人的拍租保证金在优先支付招租佣金后由出租单位收取),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未尽事宜以《拍租资料》《中拍平台拍卖规则》为准。
八、咨询电话
****公司:刘先生158****3275
****公司
****
2026年 5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