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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县南浦溪镇箬垟村旱改水耕地质量提升项目 |
| 项目类型 | 农林开发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县 |
| 说明 | 关于**县南浦溪镇箬垟村旱改水耕地质量提升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果的公告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厅关于印发**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等文件要求,建设单位于2026年4月24日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和水保验收服务单位进行了水土保持设施自验工作,并形成验收意见。按照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5月25日止,共计二十个工作日。 如有反馈或咨询,请在公示期间向 齐工 咨询,咨询电话 156****6515 。 如对公示有异议,请联系:潘** 188****6087。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