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6年5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公开

审批
河北-衡水-阜城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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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局关于2026年5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日期:2026-05-25 10:41:44

****审批局关于2026年5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5月2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6年5月25日-2026年5月29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006

通讯地址:****审批局

邮 编:053700

编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木炭加工项目

****

******公司 **省**市**县**镇中付村村西

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5%。项目利用原有土地建设生产车间、办公室等建筑物。购置电锯1台、滚筛机2台,自建无氧炭化炉34个,工艺流程:切割-炭化-冷却-筛分-成品。形成年加工木炭500吨的生产能力。

废气:切割、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经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炭化废气产生的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非甲烷总烃经冷却塔+静电除尘器+湿式脱硫塔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厂界内颗粒物采用定期洒水抑尘,原料区苫布苫盖等方式,无组织排放。

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为炭化初期干燥工序蒸发后收集的水分,和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外排。

噪声:项目噪声源为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利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进行降噪。

固废:项目固废主要为切割边角料、筛分工序筛下料外售蚊香厂作为生产蚊香的原料使用、炭化炉除尘渣以及除尘灰。其中切割边角料作为引火燃料回用于生产,筛分工序产生的筛下料除尘渣、除尘灰收集后外运用作肥料,施于附近农田,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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