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和《****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圆满完成,经****党组研究,现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承担我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
****
二、项目名称
**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三、培育任务
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须完成:
1、粮油产业(水稻)高素质农民培育班50人,每人标准不高于3000元,培育费用不高于150000元。6月底前开班,跟踪服务1年(至2027年8月);
2、粮油产业(农机手)高素质农民培育班47人,每人标准不高于3000元,培育费用不高于140000元。7月底前开班,跟踪服务1年(至2027年8月)。
四、申报条件
申报机构必须是已纳入了2026****农业农村局的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库。
五、申报规则
根据省、市培育工作通知要求:“实行一班一项目,每个班独立竞争立项”、“严禁将资金打包委托给单一机构,根据培育机构的课程设置确保为每个培育班选出最合适的培育机构”。每个培育机构根据自身特点申报且只能承担1个培育班。
申报机构已纳入2026****农业农村局的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库,办学资质不再重复审核。
六、申报材料
申报培育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
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基地情况。
(二)教学方案
1、针对拟承担的培育任务制定课堂教学方案、实训实操方案、跟踪服务协议,量身定制培训课程,预配的师资和教材情况,保障措施计划、项目资金管理计划(如:授课费×万元、食宿费×万元……等,项目资金管理计划以表格形式详细列出。)等;
2、培育机构建立培育班管理制度、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培育对象、设置培训课程、委派或聘请授课师资、优选培育教材、落实培育任务、建立培育档案、数据上报系统、课程技能考核、开展后续跟踪服务、指定专人负责培训班组织实施,接受质量监管和核验评价;
3、服务主导产业,产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4、培育机构将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跟踪服务的部分环节委托给其他机构实施的,应与该机构签订**协议,明确委托内容、质量要求、完成期限等,并对培育效果负责;
5、建立健全档案分类归档,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同步,培育档案至少保存5年,涉及审计、整改事项的顺延留存,不擅自销毁、转移档案资料;
6、严格履行保密责任,对档案中涉及的学员个人信息等内容严格管控,杜绝信息泄露,切实保障相关方合法权益。
(三)教学条件证明
****基地照片、教学设施设备清单、培训师资名单及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四)培训经验与培训效果
2023—2025年《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举办的培训班截图,包括学员满意度、评价率、信息入库率等。
2025年**省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质量效果评价表(所有打分都应有佐证材料)
(五)其他材料
如有历年来在农业培训等方面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可作为加分项提交。
七、申报时间
2026年6月1日 17:30前,逾期不予受理。
八、遴选程序
(一)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自愿向****提交密封好的申报材料,纸质版送至****(地址:**德政街****。联系人:蔡成丁,联系电话:139****0987,以实际收到资料时间为准)。
(二)审查选定。****党组组织农业领域技术专家等对培训机构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比选,根据需要适时对照遴选标准开展现场核验。根据分数高低选定培育机构承担培育任务。
(三)公示与确定。将入选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承担**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培育机构,县农业农村局与承担任务的培训机构签订培育合同,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