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宝**闸站工程、**县泥塘沟河下段(金炼圩)防洪工程完工结算审计服务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县宝**闸站工程、**县泥塘沟河下段(金炼圩)防洪工程完工结算审计服务
2.项目编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日期:2026年5月22日
5.成交供应商名称:
一包:****
二包:**智特****公司
6.成交项目概况
一包:
项目负责人:李祖秀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
二包:
项目负责人:孙朝银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0日历天
6.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一包:**市**区佳灵路5号1栋11层1117号
二包:**省**市**区皖江大道8-8号6楼
7. 成交金额:
一包:62530.00元
二包:35750.00元
采购人名称:****
地址:**县**街道牌坊路3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153****767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县政务新区C区一楼
联系人:汪工、胡工
联系方式:0556-****506
公告期限: 2026年5月25日至2026 年5月26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政务新区C区一楼,联系电话:0556-****50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水务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153****7679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三、其他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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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