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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公司承建的**浙商(中国)出口家具产业园公共服务配****园区幼儿园)项目已验收完工,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请及时向****反映。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2026年05月25日至2026年06月23日)未接到举报、投诉,根据南人综〔2022〕44号文件精神,县人社局将解除对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的监管,将工资保证金或保函、保证保险合同正本退还施工单位。
投诉、举报电话:0599-****171
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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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