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供销社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方式,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主体。现将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主体条件
(一)按照公开、公正、公**则,在县域内外择优遴选具备农业社会****供销社和原则上持股50%以上的社有企******社****联合社)作为项目实施承接服务主体,遴选的服务主体需纳入供销系统项目库管理。
(二)服务主体应具备《****办公厅、****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24〕3号)规定的4个基本条件,即:一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二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四是能够接****管理部门的监管,年单季作业服务量在600亩(亩次)以上的生产社会化组织。同意安装远程电子监测设备,按要求向行业******社联合社)提供真实有效的电子监测数据或其他佐证材料。
二、服务内容与要求
年单季单环节的水稻育插(抛)秧、统防统治(含一喷多促,包括播种、施肥、施药等无人机水稻种植服务)(以下简称“统防统治”)2个环节进行补助。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必须达60%以上(含)。
三、遴选程序与材料
(一)遴选要求:服务主体填写《**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报表》(见附件1),社有企业和基层社需附带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购机发票(如采购二手设备,需提供合法的转让手续和原购机发票)和财务账号;社有企业和基层社存在设备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设备的所有者或企业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购机发票等证明材料。参加育插(抛)秧、统防统治环节的自有机械(包括已转让的二手设备)数量需达到2台及以上。育插(抛)秧、统防统治必须统一安装智能远程监控作业系统(注:只依据北斗数据作为主要验收依据)。所有相****联社备案。
(二)遴选时间: 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31日。
(三)遴选地点:****联社****办公室(**大道259号4楼)。联系电话:0792--****003 。
(四)遴选方法:****联社对自愿参加遴选的服务组织的基本情况、机械数量、作业能力、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核查,择优 选择承接主体。
(五)确定方式:将入选承接主体的服务组织进行公示,并公布举报方式,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服务主体确定为承接主体,纳入服务监管范围。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材料需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并纳入信用黑名单。
(二)服务主体须与农户(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接受服务的对象签订规范合同,明确责任义务。
(三)项****财政局、****联社及所属乡镇定期检查和绩效评估。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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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