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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5-25
| 项目名称 | 英安镇**村污水处理临时应急处置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英安镇**村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248.39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金然 |
| 联系人 | 邵云琪 | 联系电话 | 0433***4006 |
| 项目投资(万元) | 270 | 环保投资(万元) | 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5-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2台碳钢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日处理480吨,以及厂房、水池、管网等配套土建设施。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选择低噪声,低震动设备,选择合理布局与距离控制。 | ||
| 承诺:**** 金然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金然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