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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05-25
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批准,现对结果进行公布:
|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土地坐落 | 批准文号 | 批准时间 | 批准面积 (公顷) | 临时用地用途 | 批准使用期限 |
| 温****公司 | **市海塘安澜工程(松门东部海塘)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材料堆场、制梁场等临时用地 | **市东部新区中区 | **** | 2026.5.22 | 3.9524 | 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材料堆场、制梁场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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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