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个体工商户)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02MAEE7UL84G | 建设单位法人:刘文艺 |
| 刘文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路街道**西路268号106室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3-动物医院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O8222-O8222-宠物医院服务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路街道**西路268号106室 |
| 经度:103.877020 纬度: 36.03800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5-23 |
| 兰城环审〔2025〕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5 |
| 5.5 | 运营单位名称:****(个体工商户) |
| ****0102MAEE7UL84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3MA73LEF000 | 验收监测单位:****中心 |
| 916********8391242 | 竣工时间:2025-09-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4-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com/gs/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门诊诊疗宠物1800只/年(每天最大接诊5只),日美容洗浴宠物1只。 | 实际建设情况:门诊诊疗宠物1800只/年(每天最大接诊5只),日美容洗浴宠物1只。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宠物到店——挂号——检查——治疗/手术——观察——离开 | 实际建设情况:宠物到店——挂号——检查——治疗/手术——观察——离开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宠物排泄物日常由专人及时进行清洁。设置抽排风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恶臭废气。场所设置抽排风系统覆盖项目场所内所有区域,总排风口设于项目2楼南侧的猫寄养室窗户顶部、朝向**西路,总排风口不得直接朝向居民住宅、窗户、阳台和人群频繁活动区。总排风口风机前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对恶臭废气进行处理。采用喷洒消毒剂对营业场所定期进行消毒。废水消毒处理设备采取密闭式。 废水:医疗废水经消毒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动物美容洗浴废水经毛发过滤器过滤掉毛发并经消毒处理(粪大肠菌群数满足GB 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与员工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文庭欣苑小区化粪池经处理后接入市政污****处理厂处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各设备均布置于室内,利用建筑隔声。设备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加强对宠物的管理,避免宠物因为饥饿或口渴而发声。加强管理,不采用高噪声广播、喇叭等设备。对员工和顾客进行引导教育,避免大声喧哗。要求配备宠物嘴套,夜间按需要对宠物进行佩戴。夜间关闭门窗。 固废:医疗废物:设危废贮存点1处(2m2)。化验检验废液采用废液桶收集贮存,损伤性医疗废物采用专用利器盒贮存,其他医疗废物采用密封塑料周转箱或袋贮存,妥善暂存于危废贮存点,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对其中的动物组织器官依据《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要求交卫生防疫相关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动物尸体由动物主人带走自行处置。 废活性炭:采用专用危废周转箱或袋单独贮存,妥善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动物毛发混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未被污染的医用耗材(如输液瓶、输液管等)配备塑料桶或塑料垃圾箱收集,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一般固废贮存点1处(2楼、1.5m2)妥善暂存,定****填埋场处置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或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定点设置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宠物排泄物日常由专人及时进行清洁。项目设置了抽排风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恶臭废气。抽排风系统覆盖项目场所内所有区域,总排风口设于项目2楼南侧的猫寄养室窗户顶部、朝向**西路,未直接朝向居民住宅、窗户、阳台和人群频繁活动区。总排风口风机前设置了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对恶臭废气进行处理,风机量为500m3/h,活性炭箱尺寸为35cm×30cm×35cm(0.037m3),活性炭填装量约18.4kg,净化效率≥75%。项目采用喷洒消毒剂和除臭剂对营业场所定期进行消毒除臭。废水消毒处理设备采取密闭式。 废水:项目所有医疗废水统一收集,在2楼设置1座处置台集中收集医疗废水。处置台下方安装了1台废水消毒设备,为润之洁HB-50,生产厂家为****,处理能力为50L/h(0.05m3/h),停留时间>30min,采用投加氯片消毒(200g/片,1~2天投加1片)。医疗废水经消毒处理达标后,通过室内排水管道排入所在建筑配套的化粪池。 项目1楼猫美容区和犬美容区分别设置了美容洗浴池各1座,统一收集宠物美容洗浴废水。猫、犬美容洗浴池排水孔配有毛发过滤器,下方各安装1台废水消毒设备,均为润之洁HB-50,处理能力为50L/h(0.05m3/h),停留时间>30min,采用投加氯片消毒。宠物美容洗浴废水经过滤掉动物毛发并消毒处理达标后,通过室内排水管道排入所在建筑配套的化粪池。员工生活污水通过室内排水管道排入所在建筑配套的化粪池。项目所有废水先经预处理、再依托文庭欣苑小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处理厂统一处理。 噪声:项目采购的设备均为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设备,噪声源强水平普遍较低,无高噪声设备,且这些设备均在室内,可利用建筑墙体隔声。日常工作中定期对各类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使其处于最佳工作状态。经现场调查,项目日常运营期间注重对宠物的管理,及时喂饮宠物,基本能够避免宠物因为饥饿或口渴而发声。经现场调查,项目未配备广播、喇叭等高噪声宣传设备。项目配备了防止宠物嚎叫的宠物嘴套,按需 要对宠物进行佩戴。夜间关闭门窗,可有效降低夜间噪声影响。 固废:医疗废物:项目实际设置了危废储存间1座(2m2)对危险废物分类贮存,并配备了危废收集袋、危废贮存箱、利器盒等收集贮存容器,地面裙角采取了表面防渗措施(抗渗混凝土+PVC防渗卷材),设置了警示标志,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主要为组织器官)、药物性废物采用危废贮存袋收集后在危废储存间内的危废贮存箱定点贮存。化验检验废液采用废液桶收集贮存。动物尸体实际均由宠物主人带走自行处置。损伤性废物配备利器盒收集后贮存在危废储存间。项目运营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已委托有资质单位(**金创****公司)定期清运处置。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动物毛发混入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运营中产生的未被污染的医用耗材,主要包括输液瓶、输液管等一般固废,采用塑料包装袋收集,定点贮存在危废储存间隔壁的一般固废贮存点(1.5m2)处,定期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或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在营业场所设垃圾桶定点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31 | 0 | 0 | 0 | 0.031 | 0.03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废水消毒设备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 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中 预处理标准 | 项目共配备3台废水消毒设备。其中2楼处置台下方安装废水消毒设备(润之洁HB-50)1台;1楼猫美容区和犬美容区分别设置了美容洗浴池各1座,下方各安装1台废水消毒设备(润之洁HB-50)。润之洁HB-50处理能力为50L/h(0.05m3/h),停留时间>30min,采用投加氯片消毒。 | 在2楼处置台下方医疗废水消毒设备出口、1楼猫洗护区洗浴池下方废水消毒设备出口、1楼犬洗护区洗浴池下方废水消毒设备出口设3个监测点位,连续监测2天,各监测点位每天采集4次水样。监测项目为:pH、CODcr、BOD5、NH3-N、SS、粪大肠菌群数、总余氯。 |
| 1 | 机械通风+活性炭吸附装置 | 厂界无组织恶臭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 放标准》(GB14554- 93)表1恶臭污染物 厂界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项目设置了抽排风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恶臭废气。抽排风系统覆盖项目场所内所有区域,总排风口设于项目2楼南侧的猫寄养室窗户顶部、朝向**西路,未直接朝向居民住宅、窗户、阳台和人群频繁活动区。总排风口风机前设置了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对恶臭废气进行处理,风机量为500m3/h,活性炭箱尺寸为35cm×30cm×35cm(0.037m3)。 | 项目南北厂界设2个无组织排放监测点位,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 |
| 1 | 宠物嘴套等噪声治理措施 | 项目北侧厂界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南侧临**西路一侧厂界执行4类标准。 | 项目采购的设备均为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设备,噪声源强水平普遍较低,无高噪声设备,且这些设备均在室内,可利用建筑墙体隔声。日常工作中定期对各类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使其处于最佳工作状态。经现场调查,项目日常运营期间注重对宠物的管理,及时喂饮宠物,基本能够避免宠物因为饥饿或口渴而发声。经现场调查,项目未配备广播、喇叭等高噪声宣传设备。项目配备了防止宠物嚎叫的宠物嘴套,按需 要对宠物进行佩戴。夜间关闭门窗,可有效降低夜间噪声影响。 | 在项目南、北厂界设2个噪声监测点位。监测2天,每天昼间、夜间分别选择有代表性的时段监测1次。 |
| 1 | 医疗废物:设危废贮存点1处(2m2)。化验检验废液采用废液桶收集贮存,损伤性医疗废物采用专用利器盒贮存,其他医疗废物采用密封塑料周转箱或袋贮存,妥善暂存于危废贮存点,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对其中的动物组织器官依据《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要求交卫生防疫相关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动物尸体由动物主人带走自行处置。 废活性炭:采用专用危废周转箱或袋单独贮存,妥善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动物毛发混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未被污染的医用耗材(如输液瓶、输液管等)配备塑料桶或塑料垃圾箱收集,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一般固废贮存点1处(2楼、1.5m2)妥善暂存,定****填埋场处置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或回收利用。 动物毛发混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未被污染的医用耗材(如输液瓶、输液管等)配备塑料桶或塑料垃圾箱收集,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一般固废贮存点1处(2楼、1.5m2)妥善暂存,定****填埋场处置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或回收利用。 生活垃圾定点设置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医疗废物:项目实际设置了危废储存间1座(2m2)对危险废物分类贮存,并配备了危废收集袋、危废贮存箱、利器盒等收集贮存容器,地面裙角采取了表面防渗措施(抗渗混凝土+PVC防渗卷材),设置了警示标志,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主要为组织器官)、药物性废物采用危废贮存袋收集后在危废储存间内的危废贮存箱定点贮存。化验检验废液采用废液桶收集贮存。动物尸体实际均由宠物主人带走自行处置。损伤性废物配备利器盒收集后贮存在危废储存间。项目运营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已委托有资质单位(**金创****公司)定期清运处置。 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动物毛发混入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运营中产生的未被污染的医用耗材,主要包括输液瓶、输液管等一般固废,采用塑料包装袋收集,定点贮存在危废储存间隔壁的一般固废贮存点(1.5m2)处,定期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或回收利用。 生活垃圾在营业场所设垃圾桶定点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