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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按照《****办公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5〕330号)文件要求,为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根据《自然**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兹定于2026年5月20日15时30分公开举行**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6年5月20日15时30分,在区自规局一楼会议室举行。
二、参加听证会代表
****政府****办事处)、村民代表、区发改局、****建设局、****管理局、****运输局、****水务局、区财政局、区信访局、区统计局、****环境局。
(二)与听证事项具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等。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代表须熟悉征地工作有关情况。
(二)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本人应亲自参加听证会,准时到场,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在听证笔录确认无误后当场签字。
(三)听证会代表应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听证会代表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四)请参会代表提前10分钟进入听证会场。
欢迎相关部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6年5月7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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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