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汀孟社区水库荒地约7亩土地经营权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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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鸠****社区水库荒地约7亩土地经营权出租公告

挂牌价 21,350 元
保证金 2,000元
转出面积 7.00亩
使用期限 --
报名开始时间:2026-05-25
报名截止时间:2026-06-05 标书代写
公告截止时间:2026-06-05 标书代写

**市鸠****社区水库荒地约7亩土地经营权出租公告

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出租,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产权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选择以网络动态报价方式实施资产出租,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网络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对竞租本次出租标的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如有),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

8、出租标的成交后,我方承诺按照****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租标的简况

(一)出租标的名称

**市鸠****社区水库荒地约7亩土地经营权。(标的编号:N0168TD260108)

(二)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市鸠****社区水库荒地约7亩土地经营权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合同规定,对该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及收益的权利。

本次出租标的对应土地位于**市鸠****社区境内,总面积约为7亩,四至范围为:**小各村耕地;南至小各村耕地;西至小乾塘;北至水库。租赁中,租赁期限至2026年5月31日止。

(三)租赁期限

5年(如原承租方竞得,则租赁期限自原租赁期限截止日后的次日算起;如非原承租方竞得,则租赁期限自实际移交日的次日算起)

(四)租赁用途

农用地,用于农产品临时堆放、仓储。

(五)特别提示

1、本次出租标的如非原承租方竞得,则由出租方在一定的期限内负责原承租方的撤离清场工作。原承租方可能会处置或带走出租标的内的相关设施、设备等,承租方须待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完毕后,按《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约定,由出租方按照出租标的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后的现状移交给承租方。

2、本次经营权交易时,在同等条件下,**市鸠****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原租户享有优先权。优先权的行使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1)享有优先权的意向竞租方如欲行使优先权,不论出租标的采取何种交易方式,必须在交易前先按照本公告及****交易所相关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取得出租方出具的具有优先权的证明文件;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权。

(2)如采取网络动态报价的交易方式,在网络动态报价过程中,其他意向竞租方报价为最新价时,享有优先权的意向竞租方如欲行使优先权,应在规定的应价时间内,在网络动态报价系统中行使优先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权。相同级别的优先权人在行使优先权时,按时间优先原则,即其中一优先权人在某一价格先行使优先权后,其他人在该价格不能再行使优先权。

3、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时向****交易所提交申请,由****交易所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由其自行查勘现场。

三、出租方

****。

四、出租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并获得了相应的批准。

五、出租标的作价依据

1、资产评估的委托方:****。

2、评估机构:**文友房地产****公司。

3、评估基准日:2026年3月18日。

4、评估报告名称及文号:《********水库荒地涉及的五年期租金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文友评报字[2026]020号。

5、评估对象:****委估土地的五年期租金市场价值。

6、评估结果:截止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对象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1,350.00元。

六、交易条件与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五年期租金出租底价:人民币21,350.00元。

2、出租标的租金支付要求及方式:

(1)租金按合同年度支付,每个合同年度的租金为全部合同年度总租金的平均值。

(2)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自《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由承租方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后合同年度的租金在上一个合同年度结束前一个月内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先付租金后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3)自《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约定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的一部分。

3、履约保证金的支付要求:

自《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0.00元,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4、与标的出租的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竞租;所提交的竞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竞租方承诺:具有农业经营能力,已对出租标的进行了实地勘查,对出租标的的现状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与出租方、****交易所无关。

(3)意向竞租方承诺: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如原承租方竞得,则视同其已撤离清场)后,承租方在3个工作日内凭****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自行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承租方应配合办理本次出租标的的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出租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出租标的自移交(或视同办理完毕标的移交)之日起的管理责任及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与****交易所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4)意向竞租方承诺:对出租标的处于租赁中,可能存在的移交或延迟移交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关经济、法律责任自行承担,与出租方、****交易所无关,不得以此为由追究出租方、****交易所的经济、法律责任或单方终止双方已签订的合同。

(5)意向竞租方承诺:如出租标的对应的实际测量面积与公告公示面积存在差异时,同意不调整成交价款。

(6)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经营权期限内,承租方不改变土地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转租、转让、抵押土地经营权。

(7)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经营权期限内,承租方应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经营权期限内,自觉接受有关部门或出租方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因安全事故、社会治安、自然灾害等原因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9)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经营权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自觉维护出租标的范围内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确保其正常使用功能,相关维护及运营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经营权期限内,因抗旱、排涝、道路等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1)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因政府规划建设,政府重大工程建设(官陡梦湖田园综合体项目),需要中途终止合同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终止合同。终止时,租赁期限有剩余的,出租方按租金价款总额以月(不足一个月的不计)为单位折租费,退还承租方。

(12)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完全履约至《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的,承租方应在租赁期限截止日前(含截止日当日),按相关要求将出租标的交回给出租方。

(13)意向竞租方承诺:如《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要求交回出租标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含收到通知当日)按相关要求将出租标的交回给出租方,租赁期限计算到承租方按相关要求交回给出租方的当日。

(14)意向竞租方承诺:合同期满或承租方提前终止时,承租方应无条件履行出租标的的交回手续,出租标的以现状交付,承租方将出租标的交回出租方时,应对出租标的、出租方交付的设施、设备等完整完好交回,承租方新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均以现状交回,对在承租期间的建设等投入不要求补偿。承租方逾期交回的,以日租金的双倍标准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并向出租方支付占有使用费。

(15)意向竞租方承诺:同意出租方对于承租方支付的价款只开具财务收据,不开具发票。

(16)意向竞租方承诺:同意按不低于出租标的的出租底价承租本标的。

(17)意向竞租方承诺:对出租方拟定的《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样本)内容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二)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七、交易信息

(一)公告期

自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6月5日。

(二)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周期内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20)个周期。

(三)报名时间

自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6月5日(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如公告期**,按**公告期作相应顺延)。

(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000.00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本标的的交易保证金通过钱包支付;

请意向竞租方通过e****银行****银行账户名称须与意向竞租方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账号须为该名称对应账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竞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3、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意向竞租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报名截止日按**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前,按系统提示完成保证金缴纳,且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

特别


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竞租;所提交的竞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竞租方承诺:具有农业经营能力,已对出租标的进行了实地勘查,对出租标的的现状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与出租方、****交易所无关。 (3)意向竞租方承诺: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如原承租方竞得,则视同其已撤离清场)后,承租方在3个工作日内凭****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自行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承租方应配合办理本次出租标的的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出租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出租标的自移交(或视同办理完毕标的移交)之日起的管理责任及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与****交易所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4)意向竞租方承诺:对出租标的处于租赁中,可能存在的移交或延迟移交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关经济、法律责任自行承担,与出租方、****交易所无关,不得以此为由追究出租方、****交易所的经济、法律责任或单方终止双方已签订的合同。 (5)意向竞租方承诺:如出租标的对应的实际测量面积与公告公示面积存在差异时,同意不调整成交价款。 (6)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经营权期限内,承租方不改变土地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转租、转让、抵押土地经营权。 (7)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经营权期限内,承租方应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经营权期限内,自觉接受有关部门或出租方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因安全事故、社会治安、自然灾害等原因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9)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经营权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自觉维护出租标的范围内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确保其正常使用功能,相关维护及运营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经营权期限内,因抗旱、排涝、道路等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1)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因政府规划建设,政府重大工程建设(官陡梦湖田园综合体项目),需要中途终止合同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终止合同。终止时,租赁期限有剩余的,出租方按租金价款总额以月(不足一个月的不计)为单位折租费,退还承租方。 (12)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完全履约至《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的,承租方应在租赁期限截止日前(含截止日当日),按相关要求将出租标的交回给出租方。 (13)意向竞租方承诺:如《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要求交回出租标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含收到通知当日)按相关要求将出租标的交回给出租方,租赁期限计算到承租方按相关要求交回给出租方的当日。 (14)意向竞租方承诺:合同期满或承租方提前终止时,承租方应无条件履行出租标的的交回手续,出租标的以现状交付,承租方将出租标的交回出租方时,应对出租标的、出租方交付的设施、设备等完整完好交回,承租方新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均以现状交回,对在承租期间的建设等投入不要求补偿。承租方逾期交回的,以日租金的双倍标准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并向出租方支付占有使用费。 (15)意向竞租方承诺:同意出租方对于承租方支付的价款只开具财务收据,不开具发票。 (16)意向竞租方承诺:同意按不低于出租标的的出租底价承租本标的。 (17)意向竞租方承诺:对出租方拟定的《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样本)内容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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