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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参选人:
现就“金泓、森之洁用地平整土方工程”作如下澄清:
1.选取文件原文中“被选取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被选取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选取时间不做调整。
注:本次答疑澄清公告是选取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选取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答疑澄清公告与选取文件不一致的,以最新的答疑澄清公告为准。如有参选人****人民政府网,造成后果由参选人自负。
选取人:****政府
地址:**县襄河镇椒陵大道228号
联系人:刘镇长 电话:158****052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襄河镇南麓公租房1栋门面房
联系人:刘泽良 电话:178****8791、188****9688
日期: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