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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县学府路东段建设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运〔2026〕2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原则同意建设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学府路东段建设项目(项目代码:****,报建编号:350********29906)。
二、项目建设地址:**县**街道**村、极乐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拟建学府路东段(国道G235线至一中南门段),路线起点与现状国道G235线(玉屏大道)T交,****一中**湖校区东门、南门后至路线终点,终点顺接远期拟****一中南门至开元大道段),路线全长1.04公里。采用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的城市次干路兼三级公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18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含路基、路面、涵洞、交叉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含标志、标线、护栏等),管线工程(含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信、照明、电气及预留军用光缆管线)及绿化工程等。
五、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及筹措方式:项目估算总投资10480.2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824.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05.47万元、基本预备费950.60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统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八、节能降耗: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九、工程招投标:请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十、其他事项:请据此批复,抓紧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勘察设计工作,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工程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改革局
2026年5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