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农村产权流转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对**县尚干镇过浦村祥宏中路146-1号至146-3号店铺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位置 |
挂牌价 (元/月) |
资产规模 (平方米) |
租赁期(月) |
| **县尚干镇过浦村祥宏中路146-1号至146-3号店铺 |
**省**市**县过浦村祥宏中路146-1号至146-3号 |
7200 |
900 |
72 |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资产权属人:****
2、资产权属人联系电话:150****6020
3、资产类别: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
4、流转方式:经营权流转
5、租金:7200元/月
6、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实行先付租后使用原则。第一至三年租金按中标价收取,第四年起租金按中标价增加5%收取。首期半年租金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内支付,后续每半年租金应于每个支付周期首日内付清。承租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租金,承租方如逾期30日以内未缴纳租金,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按日向出租方支付年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如承租方逾期超过30日未缴纳租金,视为弃租,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同时没收承租方的全额履约保证金。
7、标的押金(即受让方交给出让方的押金):人民币:30000元。
8、交易服务费:本次竞价项目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最终受让方(竞得人)承担。(注:为促进市级农村产权流转市场平稳发展,自2025年3月19日起竞价成交的项目,交易服务费暂按《****收费管理办法》载明收费标准的50%收取。)
9、流转要求:
(1)租金缴交方式: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实行先付租后使用原则。第一至三年租金按中标价收取,第四年起租金按中标价增加5%收取。首期半年租金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内支付,后续每半年租金应于每个支付周期首日内付清。承租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租金,承租方如逾期30日以内未缴纳租金,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按日向出租方支付年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如承租方逾期超过30日未缴纳租金,视为弃租,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同时没收承租方的全额履约保证金。
(2)合同签订:出租方将中标结果公示7日无异议后,中标人应于前述异议期届满后3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同时须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上半年租金,否则视为中标人放弃承租,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重新招标。
(3)招标人对履约保证金、****银行账户如下:
开户行:******联社祥谦信用社;
账户名: **县****经济**社;
账号:9010 3220 1001 0991 1034 22。
(4)出租方就租赁物现状交付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使用过程中应确保租赁物建筑结构安全可靠,不得擅自改变、破坏建筑主体结构,或对外立面进行装修改造等。如发现租赁物有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出租方,承租方在租赁期间相关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防盗、人财物安全等)自行承担。承租方如需加固修缮应书面申请经过出租方同意,并向镇职能部门报备后方可实施,费用由承租方负担。租赁期满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不可移动设备(含承租方新增部分)属于出租方所有,不予补偿。
(5)承租方应保证租赁物用途合法,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影响他人和社会秩序,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自觉接受出租方及相关部门的依法监督管理,不得有违章搭盖行为,同时必须做好消防、安全生产、环境卫生工作,承租期间内一切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不得有三合一现象,不得有散乱污现象,不得用于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出租物并没收其全额履约保证金和剩余租金,因承租方违规违法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经营所需相关报备及审批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如未通过相关报备及审批影响经营,不得向出租方要求任何补偿。
(6)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善或者增设他物,不得改变租赁物的承重墙体及主体结构。如违反上述约定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承租方承担,合同终止时对租赁物装修形成的不可移动的添附物如需恢复原状,承租方应根据出租方要求恢复原状;如无需恢复原状,承租方应无偿留给出租方。
(7)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合同终止日至租赁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租金的,应予以退还。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租金可以作相应调整,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8****政府征收、征用,承租方应在出租方通知后5日内无条件服从并配合出租方做好交接,及时腾空、搬迁归还租赁物,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不可移动设备(含承租方新增装修部分)因征收征用产生的补偿款归出租方所有,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
(9)合同到期后或合同提前解除的,承租方应在租满前或合同提前解除日后5日内腾空返还租赁物,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不可移动设备(含承租方新增装修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并配合出租方做好交接。未按照合同约定返还租赁物的,占用期间按照本合同约定双倍支付租金。逾期超30日的,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物,并对承包方可移动物进行提存,不可移动物视为承租方放弃所有权,由出租方自行处理。因承租方未及时清退、归还租赁物对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按实际损失支付赔偿。
(10)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出租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已交的剩余租金不予退还。
(11)祥宏中路店面如遇324国道拓宽,如拓宽后东侧的店面(祥宏中路5-6至5-10号)距国道边缘小于5米;西侧的店面(祥宏中路146-10至146-15号)距国道边缘小于6.5米,承租方可自愿选择退租,经出租方确认租赁物、设备、设施完好后给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造成租赁物的财产损坏的,应向出租方支付赔偿。
(12)在租期内,承租方不得私自转包、转让、出租、抵押所承租的店面,如承租方将店面转租他人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对支付店面租金承担连带责任。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使用权,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且承租方应赔偿因此给出租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13)承包方负责支付租赁物使用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一切非租金的经营费用由承租方按规定交纳。
(14)投标报名条件: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事业单位。
二、项目报名时间
1、公告时间: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6月2日。
2、网上报名时间:意向承租人应于2026年6月2日17时前至本平台注册后,登录账号在线提交竞租申请,平台网址:https://www.****.com。
3、竞价保证金:20000元。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6年6月2日17时。
5、展示时间: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6月2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6、展示地点:**省**市**县过浦村祥宏中路146-1号至146-3号。
三、注意事项
1、****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竞租人通过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人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无效。
2、根据《**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农村产权流转平台电子竞价规则(试行)》,若报名截止时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直接由**农村产权流转平台以挂牌价确定其为受让方。报名截止时若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人,即转入竞价程序,以网上竞价方式确定受让人。
3、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26年6月3日9时00分开始,自由报价时长为120分钟。自由报价结束之后,以自由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作为限时报价的底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300秒,直至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
(2)加价幅度为100(元/月),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平台网站进行公告,该项目意向承租人已缴纳竞价保证金在电子竞价活动结束之前不予退还。
4、竞价规则参见《**农村产权流转平台电子竞价规则(试行)》 。
5、请报名用户在项目报名审核时间截止前,将报名材料上传至平台并将保****公司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转账时请附言报名项目的项目编号,项目截止前仍未缴纳保证金或报名材料未审核通过,视为自动放弃,账户如下:
户名:****
账号:9010 2100 2001 0000 2591 65
开户银行:****营业部/**省农村信用社
6、本标的物受让方(中标者)交纳的保证金,自****收到出让方通知与相关材料,在完成核对后的3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还;未中标者,在成交公示结束后,平台将收到未中标者纸质报名材料后与报名时所上传的电子材料进行核对,在核对无误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未中标者保证金,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7、邮寄地址:**市**区曙光支路128****银行总部大楼1****中心。
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9****00223,059****0893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45-12:00,下午14:30-17:00)
****服务中心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