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务大楼区域、政务中心能源管理服务项目答疑2
项目编号:****
一、投标人提问
1、本项目参审单位资格“供应商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事实依据:(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属于总承包资质序列,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属于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者为包含与被包含关系,总承包资质的业务范围完全覆盖专业承包资质的业务范围。(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可承担2000万元以下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安装,含中央空调安装、变配电站工程等,聚焦建筑内机电专项施工。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可承担3000万元以下各类机电工程施工,涵盖工业、民用建筑机电全领域,包含且不限于建筑机电安装的全部内容,空调改造安装属于其核心业务范畴。(3)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净资产要求(4000万元以上)、人员配置(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数量)、业绩要求均高于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实力与履约能力更强。将其纳入本项目资质认可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匹配项目实际需求、保障市场公平竞争。(4)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中央空调系统升级改造、办公室内照明更新、开水炉定时启停改造、装饰拆除及修复、综合能源远程管理平台等内容,需企业具备综合统筹、多专业协调能力,而非单纯的专项安装能力;机电总承包企业具备全流程管理能力(设计对接、采购、施工、调试、验收),能统筹解决改造中的交叉施工、现场协调、安全管控等问题,履约风险更低,因此要求供应商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完全匹配项目需求且能力更强。此两种资质均为国家住建部依法核准的合法资质,均具备承接本项目的法定资格,若仅认可其中一种,属于对不同资质序列企业的差别对待,违背招投标活动“平等对待所有潜在投标人”的基本原则。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2.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为确保采购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请贵单位根据上述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公司针对质疑事项,建议将“供应商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修改
为“供应商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回复:不予修改。经核实,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专注于建筑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改造等专项施工,对安装工艺精度、末端接口处理、设备定位等环节有更细致的技术要求,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与本项目实际内容更匹配。
2、请问招标清单中:空调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的制冷量是否必须大于等于招标参数要求请明确
回复:本项目为能源管理项目,对设备节能性能要求高,空调设备的所有技术参数必须等于或优于施工图要求。
3、招标清单中,序号28 项-030****03002 风机盘管远程控制
86 型液晶控制器只是控制和调节的功能;
请问本条是否描述有误,要求带计费功能,如果带计费功能,可能会增加电表和通讯计费许可,请明确
回复:必须包含计费功能,且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4、招标清单中未列出空调管道系统药剂清洗费用,请问此项是否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回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5、招标清单及招标服务需求中,未明确空调室外机楼顶管道、保温、支架、室外机基础及电力电缆是否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回复:空调室外机楼顶管道、保温、支架及电力电缆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室外机基础利用原有设备基础,如供应商所有选的设备外形尺寸、荷载等不能满足现有的设备要求,供应商须重新考虑设备基础的施工,相关结构荷载报设计单位批准后实施。楼顶管道、保温、支架维修更换费用已在清单第20项管道系统维修与更换中考虑,电缆及设备基础费用考虑在投标总价内,中标后不得增加费用。
6、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2 综合评分:技术资信分:项目管理及实施人员配备:1、拟派的项目经理(满分5分):具有高级职称证书的,得5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的,得3分。本小项满分5分。因我方认真研读本项目招标文件,结合工程建设项目人员配置通用管理原则、****人才市场实际情况,就招标文件中“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与职称评分设置” 提出优化调整建议,具体如下:(1)原条款设置与工程管理岗位分工逻辑不一致:根据工程建设项目人员配备规范与行业通行做法:项目经理核心定位为项目总负责人,侧重统筹管理、组织协调、安全管理等,法定必备资格为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心定位为项目技术总负责,侧重施工技术管理、技术攻关等,是项目技术层面核心岗位,职称等级(高级/中级)是衡量其技术能力的核心指标。本项目在资格门槛已要求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又在评分项中将高级职称/中级职称附加于项目经理,将“管理执业资格+ 技术职称”双重集中于同一岗位,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人员配置通用管理原则:“项目经理主管理、技术负责人主技术”的科学分工原则,也与绝大多数项目人员配置惯例不符。(2)具体修改意见:综合以上原因,在不降低项目管理与技术要求,仅优化岗位匹配的原则下,我单位提出以下具体修改建议:1、资格审查条件保持不变: 项目经理仍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满足项目管理要求。2、评分办法(项目管理及实施人员配备)调整如下:原条款:“项目经理具有高级职称证书的,得5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的,得3分。本小项满分5分。”建议修改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证书的,得5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的,得3分。本小项满分5分。”
回复:不予修改。 原评分条款保持不变。理由如下:
在工程建设项目中,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和总负责人,不仅需要具备法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承担管理职责,同时也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以便在关键技术上做出正确决策、组织技术攻关、协调各专业施工。将技术职称作为项目经理的加分项,是在选拔综合素质更高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违反管理原则的情形。本项目为能源管理项目,虽项目合同金额不大,但专业较多,项目复杂程度较高,对项目经理的技术能力、协调能力、施工管理经验、统筹能力要求高。
7、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2 综合评分中,注:技术文件编制篇幅不超过50页。
请问:此注释是否指技术文件中所有的主观分编制页码不能超过50 页,请明确若编制页码超过50 页,可属于废标条款
回复:技术资信分中主观评分项编制页码累计建议不超过50页,****小组各成员主观评审,不属于废标条款。
代理机构:****
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5056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