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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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预算金额:¥138000 元 采购方式:
项目需求详情
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对第十三师新星市**四场招标投标领域项目开展规范性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招标主体资格及前置条件审查
严格核验招标人是否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组织,项目资金来源是否落实到位、相关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二)招标文件合规性审查
审查甲方拟发布或已发布的招标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是否符合《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强制性规定;招标项目概述、技术要求、商务条款、资格条件设置是否合理,杜绝以不合理条件对潜在投标人设置门槛;评审方法、评标标准的合法公正性,无倾向性及歧视性条款;招标文件格式、结构的规范性。 标书代写
(三)投标人投标行为合规性审查
项目开标、评标、定标环节的程序合规审查:确认开标时间、地点是否符合规定,开标过程是否公开透明;****委员会组建是否合规,评标专家是否具备专业能力与职业道德;确认定标结果是否依据评标报告确定,有无违规干预定标等行为;如有必要,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符合性、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一致性。 标书代写
(四)中标结果合规性核查
核查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的合法有效性,中标通知书下达程序的合规性,是否存在规避招标、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情形。
(五)**地方性法规及兵团政策符合性审查
审查招标项目是否符合《**维*自治区公共**交易管理办法》、《**维*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负面行为清单》、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团镇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的要求。
(六)出具审查成果文件
乙方应在约定审查期限内向甲方出具正式《审查报告》,包括书面版一式_两_份及电子版一份,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审查报告》应当详细记录审查范围、审查依据、审查过程及审查结论,并逐项列明存在问题和整改建议。
乙方提交单个项目的《审查报告》后,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书面提出具体修改意见,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单个项目的修改次数累计不得超过3次,超出3次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付该项目的全部审查费用。甲方收到《审查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该项目审查报告验收合格。
发布时间:2026-05-25 11:21:53
采购编号:****
采购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