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2日,****县、**市适老化改造项目被《焦点访谈》曝光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暴露出民生项目中的深层问题,结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给政府采购带来几点启示。
一是采购需求必须精准“适老”。《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采购需求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厉行节约的原则,涉及公共利益的项目应当开展需求调查,需求调查和需求编制可以委托三方机构,但采购人应当加强监督、核查,切实履行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决不能当“甩手撑柜”,根据《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托代理机构编制采购需求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对采购需求进行书面确认,****民政局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第一次废标后擅自降低参数但控价未调直接开始第二次采购的现象。适老化改造不是简单配发产品,完成上级资金和任务,而应逐一入户深入老人实际生活场景精准摸排需求,从如厕、洗浴、通行等细微处出发,做到一户一策,确保设施真正可用、实用、好用,精准适配群众需求,避免闲置浪费、脱离实际需要。
二是预算与控价要科学合理。采购人应根据市场调查和入户摸排情况,根据所需适老化产品的性能、材料(质)、结构、外观、安全和配套安装售后等,通过市场询价、网上比价、历史成交信息、财政评审等,科学核定成本,合理确定采购限价,避免虚高浪费,让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政府采购项目中同样要核查是否超预算范围采购、是否符合资产配置标准,是否存在在财政评审的基础上降低配置采购。
三是各地需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对养老、助残、适幼等同类民生实事项目排查整治,建立“需求调查—过程监督—效果回访”闭环机制,同时根据《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对于该类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验收意见,验收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告。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同类民生实事项目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民生实事项目重在实效,唯有真调研、真监管、真问责,才能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办到群众的心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