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浮山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申请天坛司法所“一县一所一标杆”提质增效建设项目(中共浮山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申请天坛司法所“一县一所一标杆”提质增效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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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员会的委托,****政法委(县司法局)申请天坛司法所“一县一所一标杆”提质增效建设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名称:****政法委(县司法局)申请天坛司法所“一县一所一标杆”提质增效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27151.97元

(2)本工程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本工程计划工期:20天

(4****政法委(县司法局)申请天坛司法所“一县一所一标杆”提质增效建设项目,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供应商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受托人须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拟派往本工程建造师需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9)信****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内);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装订成册)。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29日,每日早上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

2、地点:****(**省**市**区**西街道三星**府四号楼一单元1003室)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 间:详见磋商文件

2、地 点:****(**省**市**区**西街道三星**府四号楼一单元1003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协会网站/**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员会

联 系 人:夏女士

联系电话:0357-****917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省**市**区**西街道三星**府四号楼一单元1003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98****2277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25
招标公告
中共浮山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申请天坛司法所“一县一所一标杆”提质增效建设项目(中共浮山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申请天坛司法所“一县一所一标杆”提质增效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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