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60万头生猪屠宰及冷链运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审批
江西-赣州-南康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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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区60万头生猪屠宰及冷链运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25 14:20: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省**市**区60万头生猪屠宰及冷链运输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5月25日 - 2026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266

通讯地址:****审批局四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341000

项目名称

**省**市**区60万头生猪屠宰及冷链运输项目

建设地点

**市**区十八****社区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代码****,性质为改扩建,厂区中心坐标东经114°41′29.082″,北纬25°54′43.776″;依托现有项目用地66761.7m2,在现有厂区空地**宰牛羊车间、扩建宰猪车间、未建设的原有2号综合楼,其余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辅助工程等依托现有项目已建设施;对原有项目生产规模进行调整,改扩建后,可实现年屠宰生猪60万头、牛2.5万头、羊15.5万头的生产规模。本次仅对生猪、牛、羊屠宰生产线进行评价,食品加工生产线不在本评价范围内。

改扩建依托现有项目劳动定员300人,实行二班制,每班5小时,年运行时间365天;项目总投资21000万元,环保投资1845万元,占总投资的8.7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施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洗车台车辆清洗废水经集水、防溢设施收集,再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或洒水抑尘;加强施工管理,节约用水减少废水产生量,保持管网畅通,及时修复破损沉砂池、清理淤泥,避免污水漫流;加强机械设备检修维护,防止漏油污染地表水;堆土场、施工泥浆产生点设置临时沉砂池,含泥沙雨水、泥浆水、基坑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用水或排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系统,严禁场区泥浆、砂石、水泥等施工材料随雨水流入西侧排洪沟。

废气:设置施工围挡对施工区域封闭隔离,易产尘区域(装卸、搅拌、堆土场所)采取洒水、喷淋、覆盖、隔离等措施;合理安排工期,加快进度减少施工时间,逐片施工,避免地表大面积长时间裸露;运输车辆应按规定路线、时间,限速、限载、密闭、清洁(轮胎及车身)运输易产尘建筑材料,物料装载不过满,路面保持平整,大风天气停止产尘作业,采用商品混凝土,避免现场搅拌;施工期废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噪声: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工艺和施工方法,运输车辆夜间禁止鸣笛,机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严禁20时—次日8时时段施工,连续施工须经生态环境部门批准,公告周围居民;强噪声设备适当分散布局在距场界较远处,固定式强噪设备入棚作业;敏感点附近施工边界处设置复合材料的移动声屏障;施工现场放置施工通告,明确投诉电话,及时处理环境纠纷;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固体废物:项目保持土石方平衡,无弃方,建筑垃圾除部分回收利用外,****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堆场,外运时做好车辆冲洗、防洒落、等防尘工作,并须随车携带特许经营手续,按规定时间、路线运到指定地方消纳;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2、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有组织废气:项目生猪待宰区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后,引入1#恶臭处理系统(生物滴滤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牛羊待宰区、污水处理站、一般固废暂存间(病死动物、屠宰三腺等不可食用肉、猪毛、粪便、肠内物和污泥暂存)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后,引入2#恶臭处理系统(生物滴滤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臭气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于楼顶排放,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

无组织废气:及时清理项目待宰间粪便,做到日产日清,每班次宰杀结束,宰杀车间及时清洗、消毒、喷除臭剂,加强待宰间机械通风,屠宰废物进行密闭桶装收集;待宰间、卸粪接口等产臭位置喷洒生化除臭剂,污水处理站恶臭单元(如调节池、厌氧处理、污泥浓缩等)需设计为密闭式,待宰区、屠宰区、污水处理区、粪便贮存区及其他恶臭源四周种植能吸收恶臭气体的绿色植物,如夹竹桃、女贞、天竺葵等;无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值要求。

项目设置以宰猪车间、宰牛羊车间、污水处理站、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边界为起点外延50m区域的卫生防护距离,该区域内不得**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

3、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屠宰废水、车间清洗废水、洗车废水等,两者混合后****处理站(1500t/d)采用“格栅机+集污池+隔油池+调节池+气浮池+初沉池+水解酸化池+A/O池+中沉池+终沉池+消毒池”工艺处理,达到《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2025)标准后部分回用于车间及车辆清洗,剩余废水排入麻桑河,4.6km后进入**江。

4、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转、牲畜嚎叫和交通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消声、隔声、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待宰间屋顶及四壁使用吸声材料;避免外界噪声干扰牲畜,宰猪时播放舒缓音乐,保持其****情绪,减少嚎叫;加强运输车管理,减速行驶、禁鸣喇叭;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5、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有粪便、不可食用内脏、肠内物、肉屑、病死动物、污水处理站污泥、隔油池油污及栅渣,暂存于依托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有效容积50m3,可贮存一般固废50t),定期由**市**区牧益****公司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并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项目运营期危险废物有废机油、在线监测废液和废检测试剂盒,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依托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有效容积5m3,可贮存一般固废5t),定期交有相应资质企业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并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每天统一清运。

6、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

选择先进、成熟的工艺技术、装备和较清洁的原辅材料,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处理工艺、物料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

固体废物(一般固废和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区、宰猪车间、宰牛羊车间、事故池、消毒池等区域设为重点防渗区,该区域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渗透系数≤10-7cm/s;综合楼、附属用房等区域设为一般防渗区,该区域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厚渗透系数≤10-7cm/s;厂区道路等区域设为简单防渗区,地面硬化处理。

项目设1个地下水监测井,监测因子pH、氨氮、耗氧量(CODMn)、总大肠菌群、铜、锌等,每年监测一次;建立地下水及土壤污染监控制度、环境管理体系和应急预案,制定监测计划,生产运行中要落实地下水及土壤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一旦发现地下水遭受污染,及时采取治理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危险物质包括次氯酸钠、废机油、在线监测废液、氨气、硫化氢等;环境风险主要为风险物质泄漏、火灾事故及废气废水污染治理设施和固废暂存设施失效导致的环境污染;项目通过围堰和事故池(依托现有,有效容积500m3)、严格落实厂区污染分区防渗要求、规范固体废物储存,加强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管理,控制废水和危险物质泄漏;落实畜禽传染病、火灾、制冷剂泄露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建立应急组织。

8、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运营后,COD、TP排放量须满足生态环境部门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31.423t/a、TP0.224t/a)。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2025年11月5****政府网站进行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内容包括企业概况及本次环评建设内容,还公示了建设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评价单位名称、公众意见表等;公示中明确了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电话咨询项目有关情况,从环保角度对项目建设提出要求与建议;公示提出建设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前对本项目主要评价结论进行公示,现场、网络、公众参与调查表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明确公示期内指定地点提取环评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于2025年12月15****政府网站、**都市报、评价范围内周边敏感点公告栏张贴公告方式,同步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情况简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法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等。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期间、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关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亦未收到电话反馈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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