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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省**县**河堤防水毁修复工程施工一标段
标段编号:****
现对本标段做出如下澄清: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计划工期更正为“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6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7月31日,共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标书代写
本次澄清修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澄清!
招标人:****
联系人:薛建兵
电 话:0459-****00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高新区外包园C1-618
联系人:王岩岩
电话:187****1929
邮箱:****@163.com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水务局
电话:0459-****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