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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投标人:
**区古林镇薛家南路商业街二期租赁项目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补充如下(本次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一、修改事项: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合同履行期限原为:
租期3年。
现修改为:
租期3年,合同签订后免租期5个月。
二、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事项均予以相应调整,其他事项保持不变,特此说明。
招标人:**市**区古林镇薛家村集体经济组织
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