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对**区城乡供水一体化EPC总承包麻沙镇上游分区供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一)项目名称
**区城乡供水一体化EPC总承包麻沙镇上游分区供水工程
(二)项目概况
本工程实施范围为包含麻沙镇的杜潭村、溪头村、德懋堂山庄、长坪村、新坪村、黄墩湾村、江坝村、七宝村、毛店村、**村、江坊村、墩头村、大白村、大白服务区、周家农场、扁溪村、麻沙村黄牛垄自然村、**村、范桥林场、新溪村、****基地。现状年为 2020 年,设计水平年为 2030 年。现状人口合计 21775 人,设计收益人口 22335 人,设计供水规模为 3750m3/d,其中,溪头水厂覆盖范围供水规模为 2900m3/d,麻沙镇下游分区供水工程管网延伸覆盖范围供水规模为 150m3/d(节点 Y9延伸)和 700m3/d(节点 Z7 延伸)。
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项目将采取各类环保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文明施工,确保项目运营期各类污染达标排放,将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根据国家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需征询选址所在地周围居民和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尽可能的把污染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保护周围环境,恳请您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谢谢您的**!
二、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0599-****609
通讯地址:**市**区**北路49号农行大厦15层
编制单位:**省****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方式:0591-****0709
通讯地址:**省**市**区**街道工业路360号(原怡园路东侧)中央第五街2#楼3层18商务金融(含办公)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完成后,还将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说明:请填写公众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
公示时间: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