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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门诊综合楼、污水处理及辅助配套用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门诊综合楼、污水处理及辅助配套用房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门诊综合楼、污水处理及辅助配套用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龙浩
联系方式:151****4666
通讯地址:**省**市**县**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