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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春辉汽摩及家电零配件**厂房项目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 |
| 监测单位 | 无 |
| 地理位置 | **市--**区 |
| 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水利局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通知》(**〔2017〕255号)相关规定,****于2026年5月20日组织了春辉汽摩及家电零配件**厂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参加验收单位的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水保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等,并邀请市级专家库内一名专家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认为“春辉汽摩及家电零配件**厂房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的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春辉汽摩及家电零配件**厂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本次验收相关成果资料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如对本次验收有疑问或异议,可向建设单位反映。公示日期为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19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龙梅 联系电话:133****1277 通讯地址:**市**区双福街道高山环路6号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