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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农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为农村老兽医发放工龄补助的实施方案》(皖农办〔2014〕95号)、《**省农村老兽医身份和工龄认定及补助发放工作实施细则》(皖农办〔2014〕125号)和《**省政策范围内无物证农村老兽医身份和工龄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皖农办〔2015〕15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办公室关于成立**县老农民技术员、老兽医和老拖拉****领导小组的通知》(临政办明电〔2021〕26号)、《关于调整**县老农民技术员、老兽医和老拖拉****领导小组的通知》(临“三老”工龄组办〔2022〕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县“三老”****小组办公室组织工作人员,按照“公开公正、客观真实、严格把关”的原则,采取“证人可靠、组织调查核实、公示无异议”的方式,对乡镇(街道)初审认定的农村老兽医人员认真进行调查、审核,共有王少付等117人通过审核,经县“三老”****小组****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5月25日至 2026年 6月 2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县“三老”****小组****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58-****857,0558- ****103
附件:**县农村老兽医身份和工龄审核结果公示表
**县“三老”****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