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食堂主副食品配送、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大屯镇镇南行政村大屯自然村71号
中标(成交)金额:400000.00元(肆拾万圆整)(实际价格以最终结算为准)
评审得分:81.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食堂主副食品配送、加工、服务 服务范围:提供早、中、晚各类餐品的服务,从新鲜果蔬、营养肉类,到米面粮油等日常食材采购配送、餐食加工制作、就餐服务、食堂卫生保洁、餐具清洗消毒、餐厨垃圾处理等全流程服务。 服务要求:本次采购为****,采购资金预算约40万元,约65人 每人18元/天的标准。 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为1年(365日历天),共计五年,合同一年一签(1+1+1+1+1模式),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德诚(组长)、高凤华、王友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中昕****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欧陆风情园,联系人:纵工,联系方式:187****8180。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地址:**酒店镇,电话:152****570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址:**酒店镇
联系方式:王主任152****57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欧陆风情园
联系方式:187****81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纵工
电 话: 187****8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