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726MACWH7GM1A | 建设单位法人:李长义 |
| 李长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开发区**镇濮水街以北、**路以西160米 |
| 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制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11-C3311-金属结构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开发区**镇濮水街以北、**路以西160米 |
| 经度:115.567030 纬度: 35.54379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11 |
| 菏鄄环审〔2024〕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3-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00 |
| 71 | 运营单位名称:**** |
| ****1726MACWH7GM1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726MACWH7GM1A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03MACFMBAG79 | 竣工时间:2026-03-09 |
| 2026-03-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6-09 |
| 2026-04-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423VrPA9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300套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配件不锈钢板外壳、700套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配件镀锌板外壳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300套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配件不锈钢板外壳、700套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配件镀锌板外壳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配件不锈钢板外壳生产工艺流程:首先根据产品设备尺寸将不锈钢板进行激光切割,然后折弯成形,通过打孔机在固定位上进行打孔以便与台面等部件进行固定,打孔后工件通过氩弧焊和二氧化碳保护焊机进行焊接。焊接后将不锈钢板制作的部件直接贴铅板(外购成卷铅板按尺寸进行人工剪切制成)、组装,入库待售。(2)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配件镀锌板外壳:首先根据产品设备尺寸将镀锌钢板进行激光切割,然后折弯成形,通过打孔机在固定位上进行打孔以便与台面等部件进行固定,打孔后工件通过氩弧焊和二氧化碳保护焊机进行焊接。焊接后镀锌板制作的部件需要进行表面涂装,这部分部件先经表面处理(表面处理详细工艺流程分析见图2-5),处理后的工件根据工件尺寸大小分别进入不同的喷塑线。 尺寸较小的部件进入自动喷塑线或人工喷塑线(小件),进行静电喷塑,着粉后工件进入烘干室,在110℃左右的固化室(烘干室热源采用管道天然气燃烧加热方式,燃烧机为70万大卡)内停留20分钟进行固化流平,然后自然冷却,不合格品返回前道工序进行处理,合格品待自然冷却后进行贴铅板、组装,入库待售。 尺寸较大的部件进入人工喷塑线(大件),进行静电喷塑,着粉后工件进入面包机,在110℃左右的面包机(面包机热源采用管道天然气燃烧加热方式,燃烧机为20万大卡)内停留20分钟进行固化流平,然后自然冷却,不合格品返回前道工序进行处理,合格品待自然冷却后进行贴铅板(外购成卷铅板按尺寸进行人工剪切制成)、组装,入库待售。 | 实际建设情况:(1)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配件不锈钢板外壳生产工艺流程:首先根据产品设备尺寸将不锈钢板进行激光切割,然后折弯成形,通过打孔机在固定位上进行打孔以便与台面等部件进行固定,打孔后工件通过氩弧焊和二氧化碳保护焊机进行焊接。焊接后将不锈钢板制作的部件直接贴铅板(外购成卷铅板按尺寸进行人工剪切制成)、组装,入库待售。(2)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配件镀锌板外壳:首先根据产品设备尺寸将镀锌钢板进行激光切割,然后折弯成形,通过打孔机在固定位上进行打孔以便与台面等部件进行固定,打孔后工件通过氩弧焊和二氧化碳保护焊机进行焊接。焊接后镀锌板制作的部件需要进行表面涂装,这部分部件先经表面处理(表面处理详细工艺流程分析见图2-5),处理后的工件根据工件尺寸大小分别进入不同的喷塑线。 尺寸较小的部件进入自动喷塑线或人工喷塑线(小件),进行静电喷塑,着粉后工件进入烘干室,在110℃左右的固化室(烘干室热源采用管道天然气燃烧加热方式,燃烧机为70万大卡)内停留20分钟进行固化流平,然后自然冷却,不合格品返回前道工序进行处理,合格品待自然冷却后进行贴铅板、组装,入库待售。 尺寸较大的部件进入人工喷塑线(大件),进行静电喷塑,着粉后工件进入面包机,在110℃左右的面包机(面包机热源采用管道天然气燃烧加热方式,燃烧机为20万大卡)内停留20分钟进行固化流平,然后自然冷却,不合格品返回前道工序进行处理,合格品待自然冷却后进行贴铅板(外购成卷铅板按尺寸进行人工剪切制成)、组装,入库待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站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一起经市政污****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机加工过程产生的激光切割烟尘、焊接烟尘、喷塑粉尘、表面处理烘干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塑粉固化产生的VOCs、塑粉固化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 ①机加工过程产生的激光切割烟尘和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脉冲袋式除尘器+15米排气筒(DA001)进行处理; ②人工喷塑(小件)粉尘经收集后由二级虑筒除尘器处理,自动喷塑粉尘经收集后由旋风除尘器+虑筒除尘器处理,两股废气再经一根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人工喷塑(大件)粉尘经收集后由二级虑筒除尘器+15米排气筒(DA003)进行处理; ③经低氮燃烧器燃烧的表面处理烘干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塑粉固化产生的VOCs和经低氮燃烧器燃烧的塑粉固化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排气筒(DA004)进行处理。噪声:项目运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固废:固体废物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理。 机加工过程产生的下脚料收集后外售;切割焊接工序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焊渣及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喷塑工序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铅板剪切产生的废铅下脚料和废包装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切削液、表面处理剂槽沉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石英砂过滤器、废活性炭过滤器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相关要求,采用库房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生****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机加工过程产生的激光切割烟尘、焊接烟尘、喷塑粉尘、表面处理烘干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塑粉固化产生的VOCs、塑粉固化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 ①机加工过程产生的激光切割烟尘和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脉冲袋式除尘器+15米排气筒(DA001)进行处理; ②人工喷塑(小件)粉尘经收集后由二级虑筒除尘器处理,自动喷塑粉尘经收集后由旋风除尘器+虑筒除尘器处理,两股废气再经一根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人工喷塑(大件)粉尘经收集后由二级虑筒除尘器+15米排气筒(DA003)进行处理; ③经低氮燃烧器燃烧的表面处理烘干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塑粉固化产生的VOCs和经低氮燃烧器燃烧的塑粉固化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排气筒(DA004)进行处理。噪声: 项目运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固废: 一般固废暂存设施设置1个;项目在厂区东北角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1间。 机加工过程产生的下脚料收集后外售;切割焊接工序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焊渣及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喷塑工序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铅板剪切产生的废铅下脚料和废包装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切削液、表面处理剂槽沉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石英砂过滤器、废活性炭过滤器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相关要求,采用库房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 废水:生活污水处理方式由“通过市政污****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变更为“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其余无变动。废气:无变动。噪声:无变动。固废:危废暂存间位置由“生产车间内南侧”变更为“厂区东北角”,其余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064 | 0 | 0 | 0 | 0 | / |
| 0 | 0.0152 | 0.097 | 0 | 0 | 0.015 | 0.015 | / |
| 0 | 0.0546 | 0.058 | 0 | 0 | 0.055 | 0.055 | / |
| 0 | 0.0236 | 0.0324 | 0 | 0 | 0.024 | 0.024 | / |
| 1 | 化粪池 | / | 化粪池 | / | |
| 2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 污水处理站 | 经现场实际监测,pH在7.3-7.5之间;化学需氧量(CODcr)浓度在92-112 mg/L之间,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浓度在29.3-36.8mg/L之间,悬浮物浓度在84-86mg/L之间,氨氮浓度在12.9-13.2mg/L之间,总磷浓度在0.94-1.09mg/L之间,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浓度在2.00-2.09mg/L之间,全盐量浓度在780-831mg/L之间,氟化物浓度在1.18-1.38mg/L之间,锆化物未检出,小于其标准限值(pH:6-9,化学需氧量(CODcr):3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350mg/L,悬浮物:200mg/L,氨氮:21mg/L,总磷:3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20mg/L,全盐量:2000 mg/L,氟化物:2mg/L,锆化物:/mg/L)。综上,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排放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
| 1 | 脉冲袋式除尘器 | **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10mg/m3) | 脉冲袋式除尘器 | 经现场实际监测,废气排放口DA001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6.9×10-3kg/h。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10mg/m3),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15m高排气筒排放速率为3.5kg/h)。 | |
| 2 | 二级虑筒除尘器、旋风除尘器+虑筒除尘器 | **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10mg/m3) | 二级虑筒除尘器、旋风除尘器+虑筒除尘器 | 经现场实际监测,废气排放口DA002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3×10-2kg/h。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10mg/m3),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15m高排气筒排放速率为3.5kg/h)。 | |
| 3 | 二级虑筒除尘器 | **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10mg/m3) | 二级虑筒除尘器 | 经现场实际监测,废气排放口DA00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4×10-2kg/h。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10mg/m3),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15m高排气筒排放速率为3.5kg/h)。 | |
| 4 | 低氮燃烧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VOCs排放浓度和速率执行**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金属制品业”标准,即VOCS最高允许排放速率≤2.0 kg/h、最高允许排放浓度50mg/m3;颗粒物、NOx、SO2排放浓度执行**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SO250mg/m3、颗粒物10mg/m3、NOX100mg/m3)要求。 | 低氮燃烧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废气排放口DA004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最大排放浓度为1.2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3×10-3kg/h;颗粒物未检出;SO2未检出;NOx最大排放浓度为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7.4×10-3kg/h。VOCs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金属制品业”标准,即VOCS最高允许排放速率≤2.0 kg/h、最高允许排放浓度50mg/m3;颗粒物、NOx、SO2排放浓度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SO250mg/m3、颗粒物10mg/m3、NOX100mg/m3)要求。 |
| 1 | 设备减振、风机安装消音器、厂房封闭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 设备减振、风机安装消音器、厂房封闭 | 项目运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设备减振、风机安装消音器、厂房封闭等措施。经监测,项目各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噪声值在53.5~55.3dB(A)之间,夜间不生产,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5dB(A))。 |
| 1 | 拟建项目运营后固废主要有机加工过程产生的下脚料、焊渣、铅板剪切产生的废铅下脚料、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废活性炭、废切削液表面处理剂槽沉渣、废包装桶、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石英砂过滤器、废活性炭过滤器及生活垃圾等。机加工过程产生的下脚料收集后外售;切割焊接工序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焊渣及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喷塑工序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铅板剪切产生的废铅下脚料和废包装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切削液、表面处理剂槽沉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石英砂过滤器和废活性炭过滤器均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执行联单转移制度。一般固废的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的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并加强各类危险废物储存、运输和处置全过程的环境管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按规范建立台账并存档。 | 项目一般固废为机加工过程产生的下脚料、切割焊接工序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焊渣、生活垃圾、喷塑工序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铅板剪切产生的废铅下脚料、废包装桶,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在生产车间内设置一般固废暂存设施1个,机加工过程产生的下脚料收集后外售;切割焊接工序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焊渣及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喷塑工序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铅板剪切产生的废铅下脚料和废包装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相关要求,采用库房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项目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废切削液、表面处理剂槽沉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石英砂过滤器和废活性炭过滤器,废活性炭、废切削液、表面处理剂槽沉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石英砂过滤器和废活性炭过滤器分类收集,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执行联单转移制度。项目在厂区东北角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1间,用于暂存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的收集和暂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 1 |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及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对各风险源建立并落实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 已严格落实环境风险及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对各风险源建立并落实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