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定于2026年6月11日上午在**省公拍平台****交易中心五楼交易厅采用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方式公开竞价(拍卖)以下标的,本项目采取“公开竞价增价、价高者得”的整体转让竞买方式。
竞价转让清单
(项目编号:****)
| 序号 |
转让标的 |
产权单位 (委托人) |
产权证号 |
建筑面积(㎡) |
评估值/起始价(万元) |
起始总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房产权利性质及用途 |
| 1 |
**市**区**溪南南路80号半地下室至3层 |
****、**省龙****监督站 |
闽(2023)**市不动产权第****589号 |
1192.23 |
817.53 |
4084.7994 |
80 |
房产权利性质为“划拨/自建房”,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办公”。 |
| 2 |
**省**市**区北环东路82号(14幢、15幢、16幢) |
****干休所 |
闽(2026)**市不动产权第****545号 |
1469.11 |
1150.12 |
房产权利性质为“划拨/自建房”,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办公楼、活动中心、其他用房”。 |
||
| 3 |
**省**市**区中**路227号**路一期k幢149-1店面 |
****中心 |
闽(2023)**市不动产权第****223号 |
17.32 |
21.53 |
房产权利性质为“出让/商品房”,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店面”。 |
||
| 4 |
**市**区中城岩心九一北路50号B幢26、28店面 |
闽(2020)**市不动产权第****400号 |
116.82 |
124.13 |
房产权利性质为“出让/商品房”,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商店”。 |
|||
| 5 |
**市**区中城**路三期11幢136店面 |
****中心 |
闽(2025)**市不动产权第****121号 |
37.64 |
70.46 |
房产权利性质为“出让/动迁房”,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店面”。 |
||
| 6 |
**市**区中城**路三期11幢137店面 |
闽(2025)**市不动产权第****120号 |
37.64 |
70.46 |
房产权利性质为“出让/动迁房”,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店面”。 |
|||
| 7 |
**市**区西****商场1056店 |
****商务局 |
闽(2020)**市不动产权第****210号 |
49.06 |
63.99 |
房产权利性质为“出让/商品房”,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店面”。 |
||
| 8 |
**市**区**佳宝国际城10幢1004B |
闽(2020)**市不动产权第****226号 |
106.96 |
64.96 |
房产权利性质为“出让/商品房”,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
|||
| 9 |
**市******规划局**集资房)D幢 |
******局 |
闽(2024)**市不动产权第****943号 |
301.74 |
609.9976 |
房产权利性质为“划拨/自建房”,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店面”。 |
||
| 10 |
**市**区**后门前二期安置小区A幢5层506 |
****管理中心 |
龙房权证字第****06246号、龙国用(2010)第223911号 |
67.51 |
27.7129 |
房产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住宅”。 |
||
| 11 |
**市**区**后门前二期安置小区A幢停车场 |
198.05 |
41.7489 |
|||||
| 12 |
**省**市**区登高东路66号401室 |
中国人民政治协****市委员会办公室 |
闽(2025)**市不动产权第****645号 |
60.67(另有一个6.4㎡附属杂物间) |
41.09 |
房产权利性质为“划拨/商品房”,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
||
| 13 |
**市**区中城梅林新村3号楼101室 |
**市****休养所 |
龙字第21264号 |
45.91 |
25.22 |
房产权利性质为“划拨“,用途为“住宅”。 |
||
| 14 |
**市**区中城梅林新村3号楼204室 |
45.91 |
25.73 |
|||||
| 15 |
**市**区**松涛**巷31号8-2幢604室 |
****审计局 |
闽(2020)**市不动产权第****893号 |
78.18(另有一个12.88㎡附属杂物间) |
66.61 |
房产权利性质为“划拨/自建房”,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
||
| 16 |
**市**区**军民路25号1层101 |
****大学****党校) |
龙房权证字第****11128号、龙国用(2015)第007654号 |
144.35 |
66.04 |
房产权利性质为“划拨”,用途为“科教用地/办公用房”。 |
||
| 17 |
**市**区中城****路37号1幢102 |
****信息化局 |
闽(2024)**市不动产权第****765号 |
73.06 |
33.61 |
房产权利性质为“划拨/房改房”,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
||
| 18 |
**市**区中城****路37号1幢103 |
闽(2024)**市不动产权第****766号 |
73.25 |
33.7 |
房产权利性质为“划拨/房改房”,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
|||
| 19 |
**市**区中城****路37号1幢502 |
闽(2024)**市不动产权第****767号 |
90.14 |
40.74 |
房产权利性质为“划拨/房改房”,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
|||
| 20 |
**市**区中城**果园新村85号1幢603 |
闽(2024)**市不动产权第****764号 |
60.68 |
28.43 |
房产权利性质为“划拨/房改房”,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
|||
| 21 |
**市**区中城**果园新村85号1幢604 |
闽(2024)**市不动产权第****763号 |
79.02 |
36.36 |
房产权利性质为“划拨/房改房”,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
|||
| 22 |
**市**区**后门前新村5幢1层522 |
****水利局 |
龙房权证字第****10299号、龙国用(2010)第226298号 |
59.55 |
27.37 |
房产权利性质为“划拨/房改房“,用途为“住宅”。 |
||
| 23 |
**市**区**后门前新村5幢3层526 |
龙房权证字第****10301号、龙国用(2010)第226295号 |
59.55 |
27.81 |
房产权利性质为“划拨/房改房“,用途为“住宅”。 |
|||
| 24 |
**区**溪南路37号2幢5层219室 |
龙房权证字第****0604号、龙国用(2010)第211542号 |
35.5 |
16.02 |
房产权利性质为“划拨/房改房“,用途为“住宅”。 |
|||
| 25 |
**市**区**西兴人民路2****花园)东楼6层 |
****发展中心 |
龙房权证字第****5681号、龙国用(2006)第222788号 |
764.09 |
553.43 |
房产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办公用房”。 |
房产面积、权利性****机关出具的产权证为准。竞买人需到实地察看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权证过户、接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如竞买人在交易平台报名,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竞买人成交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其他事项:
1.标的采用“**省公拍平台https://www.****.com/”网络正向多次报价,报价时间从2026年6月11日8时至9时30分,限时报价周期120秒。
2.平台账号注册、竞价指导详见**省公拍平台首页。
报名时间:2026年6月1日起至竞价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时(正常上班时间)
联系地址:**市****交易中心八层
项目咨询电话:0597-****591 ****572(正常上班时间)
邮箱:****@163.com
网址:http://www.****.com https://ggzy.****.cn
竞价转让须知
(项目编号:****)
****(以下简称“本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本次竞价活动提供服务。现将有关竞买事项告知如下:
一、竞价、报名及展示的时间、地点
竞价时间:2026年6月11日8时至9时30分(限时报价120秒)。
竞价地点:**省公拍平台(网址:https://www.****.com/)
(由竞买人自行注册平台账户)
公拍平台咨询电话:968666-8、136****8225
报名时间:2026年6月1日起至竞价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时(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市****交易中心八层
标的展示时间:正常上班时间,预约看样。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电话:0597-****591 ****572(正常上班时间)
二、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情况详见《竞价转让清单》,项目采取整体转让竞买方式。
三、竞买资格
凡遵守中华人民**国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企业、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但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报名时间)的除外。
四、交易保证金
1.交易保证金(详见清单)必须于报名截止日17:00****公司指定账户(开户行:****银行左海支行,户名:**省****公司,账号:901********100****4002),报名参加的竞买人与缴交保证金名称要一致。
2.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3****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交易保证金可充抵成交价款。
3.未成交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无息退回。
五、竞买手续
1.有意参加竞买者应提供如下有效证照(原件及复印件):
(1)法人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自然人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
(3)签署完整的承诺书。
如法定代表人无法亲自办理竞买手续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报名流程:
(1)账户注册认证:竞买人前往**省公拍平台官网免费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
(2)报名:在**省公拍平台官网标的物界面查找项目,进入标的物展示界面点击“报名”,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完成报名手续,确认完成后,系统提示“报名成功”;
(3)缴纳保证金:根据标的公告提供缴纳保证金的账户信息缴纳保证金,****中心,【参拍记录】上传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
(4)出价:在**省公拍平台官网登录后,****中心找到【拍卖中】的项目,点击项目名称进行出价。
3.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注册并登录竞价系统申请竞价,若对竞价流程有****公司业务部门;由于竞买人竞价材料未按时寄达、竞价申请未****公司和公拍平台无法进行资格审核、竞价账号未注册或者未激活的,均视为竞买人放弃本次竞价报名。标书代写
4.如委托人撤回竞价标的,竞买人已经缴纳保证金的,保证金即予无息退还,竞买人对此不得有异议,且本公司不对竞买人承担任何损失,此是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价的先决条件。竞买人一旦报名成功,****公司的前述免责内容。
六、竞价程序
1.通过**省公拍平台官网公开竞价、价高者得的交易方式组织竞价,确定本次竞价的买受人。
2.竞买人必须在报名前登录**省公拍平台官网免费注册认证竞买人账号;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办理完报名手续后,竞买人账号经**省公拍平台审核通过后才能进入竞价大厅参与正式竞价。
3.公开竞价过程包括自由竞价阶段和限时竞价阶段。
(1)自由竞价阶段从竞价时间起至限时竞价阶段开始前,在本阶段竞买人可以对竞价标的充分出价,出价只要不低于起拍价或按设定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出价。
(2)所有标的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阶段可由多个限时竞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在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如无人加价,当前的最高出价者即为该标的买受人,该标的的竞价活动结束;如限时竞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以此出价时间为新的限时竞价周期起点,往后等待新的出价,直至最后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出价为止,当前最高有效出价的竞买人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4.竞买人必须对标的情况及竞价流程进行充分的咨询和了解,一旦参与竞价,视为无异议,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5.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上述竞价交易方式不能正常进行的,本公司有权中止交易或临时决定采用其他竞价方式和竞价交易规则,竞买人对此不得有异议。
七、付款方式
买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全部款项,****公司开具成交款收款凭证。(本公司不提供标的发票)
八、税费承担
1.买受人竞得转让标的后,参照原龙发改价管[2018]27号****公司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含交易佣金及鉴证费,分档累进计算),交易服务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清(开户名称:**省****公司;开户银行:****公司**杨桥支行;银行账号:117********0513975)。
| 产权交易佣金 |
按产权交易总额分档收取 |
分档费率 |
交易服务费含产权交易佣金及交易鉴证费。 |
| 100万元(含)以下 |
2.50% |
||
| 100万元至200万元(含) |
2.00% |
||
| 200万元至500万元(含) |
1.50% |
||
| 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 |
1.00% |
||
| 1000万元至3000万元(含) |
0.60% |
||
| 3000万元以上 |
0.30% |
||
| 交易鉴证费 |
按产权交易总额分档收取 |
分档费率 |
|
| 3万元(含)以下 |
600元 |
||
| 3万元至50万元(含) |
600元 |
||
| 50万元至100万元(含) |
0.25% |
||
| 100万元至300万元(含) |
0.15% |
||
| 300万元至500万元(含) |
0.12% |
||
| 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 |
0.10% |
||
| 1000万元以上 |
0.08% |
2.土地出让金由委托人承担;房产买卖过程产生的应缴税费(如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契税、印花税、登记费等)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人承担,没有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
3.竞买人自行承担参加项目相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邮寄费、资料费等)。
4.房产过户前的水电、物业等费用由委托人承担,房产过户后由买受人负责承担,以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日为准。
九、标的提示及移交
1.以标的现状竞价(含手续现状),标的的数量、品质、面积等状况以现场实物为准。竞买人在报名之前,应自行到实地踏看了解标的现状,并到相关部门了解标的办理产权、过户等情况。本公司提供的标的资料仅供参考,****公司的担保或承诺。
2.本次转让项目部分标的带租约。
(1)在租赁合同期限内的房产,买受人购买后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即委托人在原合同的权利与义务等由买受人承担,并由承租人与买受人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由买受人自行向承租人收取(委托人收取的原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人);
(2)房产按现状转让,但承租人装修装饰的可移动物品不包括在所转让房产范围内,租期届满后由买受人与承租人另行协商;
(3)自完成不动产权证变更后次月起租金由买受人按《租赁合同》收取。
3.在付清全款并办理完产权变更后,买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房产移交等手续。移交时标的物的门、窗及内部等若有缺损(即与看样时有偏差),则以移交当日的现状移交,买受人不得要求补偿。
4.****公司(或委托人)通知交付房产10****公司等办理相关入用手续,****公司要求缴交相关费用。
5.成交标的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影响正常移交的,本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违约责任
1.买受人未在约定期限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公司书面催告后仍拒不签署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不予退还其已缴纳交易保证金。
2.买受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委托人签订转让合同、逾期未支付交易服务费或未履行其他约定的付款、移交、过户等义务的,视为根本违约。****公司书面催告后仍拒不履行前述义务的,取消其成交资格,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的《成交确认书》自动失效。
3.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重新组织交易竞价产生的差价损失、交易服务费、场地占用费等实际经济损失)。此外,本公司可根据委托人的书面要求,对本项目重新组织竞价或采取其他合法处置措施。
十一、注意事项
1.标的以房产的现状竞价(不含可移动资产),房产面积、权利性****机关出具的产权证为准;****机关批准不得改建、扩建及改变土地用途。
2.委托人在买受人付清全款并缴清全部税费之日起三个月内协助买受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因买受人原因造成三个月内无法完成办证的,按违约处理,由买受人承担一切损失。
3.标的需要依法办理证照变更、产权和水电过户手续的,****公司和委托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由****机关办理手续。
4.****公司和委托人看房安排,并自行承担看样及路途等安全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5.本次的所有应价均以人民币计算,不接受其他币别的应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以违约处理。
6.竞买人应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为竞买人参加竞价的唯一合法身份,所有用户登录后的报价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愿的表示。如用户名丢失或被他人盗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竞买人负责。
7.竞买人必须遵守平台规则,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应价竞买,不得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竞买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二、特别提请注意事项:
1.本公司已将知悉的与本竞价标的转让有关的情况(含瑕疵部分)全部体现在竞买人领取的材料上,标的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情况请竞买人自行核实。****公司提供的资料有异议或者需要委托人说明的事项,应当于竞价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时****公司提出,****公司在竞价之前作出解释说明。竞买人参加竞价,视为无异议,并对竞价标的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并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2.竞买人只有在充分理解本次标的以及与平台交易规则的其他具体情况的基础上,才能进行竞买。竞买成交后,本公司不对所提供材料以外的标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降低成交款,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毁约。
3.本须知等相关材料如有更正修改,公告将在**产权交易网(http://www.****.com)、****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cn)上发布,请竞买人随时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并下载相关信息,本公司不再另行通知(相同内容如有多次修改,以最后一次修改为准)。竞买人未查看、下载修改内容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4.有需要通知事项时,本公司以竞买人报名时载明的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未另外注明的以身份证为准)通过邮寄方式或语音、短信的方式通知竞买人,即使竞买人不签收或未收到通知,均视为竞买人已收到通知,****公司发出通知(通知单日期和邮戳日期为准)后的第二天视为送达之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参照此条款执行。
****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