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建工建工工业化]建工工业化本级物资****公司预制梁采购(**市**区项目)标段1招标公告[答疑澄清公告]
补遗公告
一、项目名称:预制梁材料采购(**市**区项目)
招标编号: ****
二、招标人: ****
三、补遗内容:
1、删除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十条“其他事项”中内容:“中标单位须接受结算款的15%用于“工抵房”,在每期结算付款时暂扣”。
2、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9”第2条“货款支付”第3项中“工抵房”的支付方式以及第4项:“甲方有权使用15%的结算款用于“工抵房”,在每期结算付款时暂扣”。
3、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十条“货款支付”第3项中“工抵房”的支付方式以及第4项:“甲方有权使用15%的结算款用于“工抵房”,在每期结算付款时暂扣”。
4、删除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第三项“投标人承诺”第3条:“我单位承诺接受结算款的15%用于“工抵房”,在每期结算付款时暂扣”。标书代写
备注:
1.原招标文件中与以上内容有不同之处,以本次补遗公告为准,原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变。
2.招标人已根据补遗内容修改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变更后的招标文件。
3.本次补遗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与即自愿接受上述补遗内容条款,相关条款纳入合同约定中。
4.本次补遗需放入投标文件中,未放置在投标文件中视为废标。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