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灵溪镇站前西单元02-A-07a等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公示

审批
浙江-温州-苍南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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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6-05-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苍**灵溪镇**西单元02-A-07a等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公示


《苍**灵溪镇**西单元02-A-07a等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研究院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局,我局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6年5月25日——2026年6月24日(共30天)

联系地址:****规划局209(苍**灵溪**滨路188号)

联系电话:0577-****9025(****)0577-****9238(县资规局)

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背景

苍**灵溪镇**西单元02-A-07a等地块位于灵溪镇镇区北侧,目前《苍**灵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政府同意批复,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总体规划的要求组****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为了科学、合理地指导苍**灵溪镇**西单元02-A-07a等地块的开发建设,落实项目推进计划,受****委托,特编制《苍**灵溪镇**西单元02-A-07a等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二、用地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位于苍**灵溪镇镇区北侧,北至站南路、西**湾北路、南靠环**路、**凡厝内河,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11.49公顷。

三、用地现状

根据三调及现状建设情况,现状建设用地面积11.11公顷,占规划总用地面积的96.69%;非建设用地面积0.38公顷,占规划总用地面积的3.31%。

四、用地布局

1.商业服务业用地(代码09)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6.68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60.07%,均为商业用地,主要为现状参茸市场一期、二期用地。目前一期用地已开发,二期用地还未建设完成。

2.仓储用地(代码11)

规划仓储用地面积1.13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10.16%,均为物流仓储用地,主要为****商贸****中心。

3.交通运输用地(代码12)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面积3.31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29.77%。

(1)城镇村道路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面积2.25公顷,主要为现状的环**路、江湾北路和站南路城镇道路用地。

(2****停车场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1.06公顷,主要为规****停车场。

4.陆地水域(代码17)

规划陆地水域面积0.37公顷,主要为现状保留的凡厝内河。

规划用地平衡表

序号

用地分类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公顷)

占城市建设

用地比例(%)

1

09

商业商务业用地

6.68

60.07%

0901

商业用地

6.68

60.07%

2

11

仓储用地

1.13

10.16%

1101

物流仓储用地

1.13

10.16%

3

12

交通运输用地

3.31

29.77%

1207

城镇村道路用地

2.25

20.23%

120803

社会停车场用地

1.06

9.53%

小计

城市建设用地

11.12

100.00%

4

17

陆地水域

0.37

100.00%

1701

河流水面

0.37

100.00%

小计

城市非建设用地

0.37

100.00%

合计

11.49

/

五、地块指标

地块指标控制一览表

地块 编号

用地分类名称

用地分类

代码

用地面积

(平方米)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米)

绿地率
(%)

出入口
方位

机动车位(个)

配套设施

户数(户)

人口数(人)

备注

02-A-07a

物流仓储用地

1101

11263

2.0

45

30

20

N

-

-

-

-

现状保留

02-A-07b

商业用地

0901

30606

2.4

40

24

20

W、N

-

-

-

-

-

02-A-07c

商业用地

0901

36224

2.5

65

80

10

S、N

-

公厕、垃圾收集点

-

-

-

02-A-07d

社会停车场用地

120803

10642

-

-

-

-

S

296

公共停车场

-

-

-

六、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区内道路系统由主干路和次干路组成。

主干路:环**路——道路宽度为62米、江湾北路——道路宽度为30米;

次干路:站南路——道路宽度为32米。

七、市政工程规划

给水工程规划:经测算,规划区块最高日合计总用水量约为1463m3/d,****水厂供水统一供水,给水管管径为DN400-DN1200。

排水工程规划:污水总量为1185.03m3/d,污水经统一收****处理厂进行处理。雨水排放根据就近排放原则,雨水以最短的距离分散就近排入水体。

电力工程规划:经计算,规划区块用电总负荷约为7165.89kW,规划区块电源由110kV**变提供。

通信工程规划:规划区块内通****分局接入。

燃气工程规划:规划区块内燃气气源接苍******公司。

八、专项工程规划

环境保护规划:规规划灵溪镇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加强农村清洁能源推广利用工作,减少二氧化硫、二氧化碳排放量。整改排污企业,加强监管,减少飘尘、降尘。

环卫设施规划:公共厕所的粪便应纳入片区的生活污水统一排入市政污水系统之中,垃圾分类收集方式应与分类处理相适应,垃圾收集点的污水必须接入城市污水管道。本次规划范围内垃圾经收集后集中转****发电厂统一处理。

人防工程规划:人防工程规划本着“平时为主,平战结合”的人防战备方针,以平战结合为原则。

消防规划:消防采用与生活用水管合并的低压制。消防水量按同一时间内火灾一次,历时2小时计,消防水量为20升/秒,消防给水系统设集中的水池,水池储量按3小时室内消火用水和1小时自动喷淋用地考虑。道路上消火栓设置间距不超过120米,尽量靠近十字路口,**道路上消火栓应跟给水管道同步实施,原道路上不足部分近期补齐;消火栓规格统一。

防洪排涝规划:根据防洪排涝标准灵溪镇城镇防洪近期采用50年一遇设防标准,城镇排涝采用20年一遇的设防标准。

抗震规划:建设工程按国家颁布的《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和建设,设计抗震烈度为6度。

九、附图

01 区位示意图

02 用地现状图

03 批租情况图

04 规划衔接图

05 用地规划图

06 道路交通及断面规划图

07 平面定位及竖向规划图

08 给水工程规划图

09 排水工程规划图

10 电讯工程规划图

11 燃气工程规划图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规划局)

图集.pdf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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