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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规划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5-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苍**灵溪镇**西单元02-A-07a等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研究院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局,我局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6年5月25日——2026年6月24日(共30天)
联系地址:****规划局209(苍**灵溪**滨路188号)
联系电话:0577-****9025(****)0577-****9238(县资规局)
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背景
苍**灵溪镇**西单元02-A-07a等地块位于灵溪镇镇区北侧,目前《苍**灵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政府同意批复,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总体规划的要求组****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为了科学、合理地指导苍**灵溪镇**西单元02-A-07a等地块的开发建设,落实项目推进计划,受****委托,特编制《苍**灵溪镇**西单元02-A-07a等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二、用地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位于苍**灵溪镇镇区北侧,北至站南路、西**湾北路、南靠环**路、**凡厝内河,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11.49公顷。
三、用地现状
根据三调及现状建设情况,现状建设用地面积11.11公顷,占规划总用地面积的96.69%;非建设用地面积0.38公顷,占规划总用地面积的3.31%。
四、用地布局
1.商业服务业用地(代码09)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6.68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60.07%,均为商业用地,主要为现状参茸市场一期、二期用地。目前一期用地已开发,二期用地还未建设完成。
2.仓储用地(代码11)
规划仓储用地面积1.13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10.16%,均为物流仓储用地,主要为****商贸****中心。
3.交通运输用地(代码12)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面积3.31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29.77%。
(1)城镇村道路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面积2.25公顷,主要为现状的环**路、江湾北路和站南路城镇道路用地。
(2****停车场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1.06公顷,主要为规****停车场。
4.陆地水域(代码17)
规划陆地水域面积0.37公顷,主要为现状保留的凡厝内河。
规划用地平衡表
| 序号 | 用地分类代码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公顷) | 占城市建设 |
| 用地比例(%) | ||||
| 1 | 09 | 商业商务业用地 | 6.68 | 60.07% |
| 0901 | 商业用地 | 6.68 | 60.07% | |
| 2 | 11 | 仓储用地 | 1.13 | 10.16% |
| 1101 | 物流仓储用地 | 1.13 | 10.16% | |
| 3 | 12 | 交通运输用地 | 3.31 | 29.77% |
| 1207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2.25 | 20.23% | |
| 120803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1.06 | 9.53% | |
| 小计 | 城市建设用地 | 11.12 | 100.00% | |
| 4 | 17 | 陆地水域 | 0.37 | 100.00% |
| 1701 | 河流水面 | 0.37 | 100.00% | |
| 小计 | 城市非建设用地 | 0.37 | 100.00% | |
| 合计 | 11.49 | / | ||
五、地块指标
地块指标控制一览表
| 地块 编号 | 用地分类名称 | 用地分类 代码 | 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米) | 绿地率 | 出入口 | 机动车位(个) | 配套设施 | 户数(户) | 人口数(人) | 备注 |
| 02-A-07a | 物流仓储用地 | 1101 | 11263 | 2.0 | 45 | 30 | 20 | N | - | - | - | - | 现状保留 |
| 02-A-07b | 商业用地 | 0901 | 30606 | 2.4 | 40 | 24 | 20 | W、N | - | - | - | - | - |
| 02-A-07c | 商业用地 | 0901 | 36224 | 2.5 | 65 | 80 | 10 | S、N | - | 公厕、垃圾收集点 | - | - | - |
| 02-A-07d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120803 | 10642 | - | - | - | - | S | 296 | 公共停车场 | - | - | - |
六、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区内道路系统由主干路和次干路组成。
主干路:环**路——道路宽度为62米、江湾北路——道路宽度为30米;
次干路:站南路——道路宽度为32米。
七、市政工程规划
给水工程规划:经测算,规划区块最高日合计总用水量约为1463m3/d,****水厂供水统一供水,给水管管径为DN400-DN1200。
排水工程规划:污水总量为1185.03m3/d,污水经统一收****处理厂进行处理。雨水排放根据就近排放原则,雨水以最短的距离分散就近排入水体。
电力工程规划:经计算,规划区块用电总负荷约为7165.89kW,规划区块电源由110kV**变提供。
通信工程规划:规划区块内通****分局接入。
燃气工程规划:规划区块内燃气气源接苍******公司。
八、专项工程规划
环境保护规划:规规划灵溪镇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加强农村清洁能源推广利用工作,减少二氧化硫、二氧化碳排放量。整改排污企业,加强监管,减少飘尘、降尘。
环卫设施规划:公共厕所的粪便应纳入片区的生活污水统一排入市政污水系统之中,垃圾分类收集方式应与分类处理相适应,垃圾收集点的污水必须接入城市污水管道。本次规划范围内垃圾经收集后集中转****发电厂统一处理。
人防工程规划:人防工程规划本着“平时为主,平战结合”的人防战备方针,以平战结合为原则。
消防规划:消防采用与生活用水管合并的低压制。消防水量按同一时间内火灾一次,历时2小时计,消防水量为20升/秒,消防给水系统设集中的水池,水池储量按3小时室内消火用水和1小时自动喷淋用地考虑。道路上消火栓设置间距不超过120米,尽量靠近十字路口,**道路上消火栓应跟给水管道同步实施,原道路上不足部分近期补齐;消火栓规格统一。
防洪排涝规划:根据防洪排涝标准灵溪镇城镇防洪近期采用50年一遇设防标准,城镇排涝采用20年一遇的设防标准。
抗震规划:建设工程按国家颁布的《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和建设,设计抗震烈度为6度。
九、附图
01 区位示意图
02 用地现状图
03 批租情况图
04 规划衔接图
05 用地规划图
06 道路交通及断面规划图
07 平面定位及竖向规划图
08 给水工程规划图
09 排水工程规划图
10 电讯工程规划图
11 燃气工程规划图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