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县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局起草的《关于支持好房子建设、优化城市空间结构的若干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全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一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截至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
1.信件邮寄地址:**省**市****路166号****
2.电子邮箱:****@126.com
3.反馈电话:****808
附:《关于支持好房子建设、优化城市空间结构的若干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
****
2026年3月27日
关于支持好房子建设、优化城市空间结构的
若干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落实省委、****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推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 好房子 ,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优化土地供应
(一)坚持 净地 出让。出让土地应权属清晰、补偿安置落实到位、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出让前应完成必要的场地平整,明确地块红线外市政管线接入定位,确保达到项目开工建设基本要求。
(二)实施精准供地。综合考虑全县商品住宅库存情况及去化周期,合理确定新增住宅用地供应规模与节奏。优先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科学编制年度土地储备与供应计划。
(三)完善土地价款缴纳。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可按不低于出让起始价的20%设定。出让合同可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不低于出让价款总额的50%,剩余价款应在3个月内缴清(不计利息)。土地使用权人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后,方可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提升住宅品质
(一)推广绿色低碳技术。按照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理念,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设计建设容积率低、建造工艺和建筑材料节能环保的 好房子 ,进一步提高住宅和住宅小区的安全性、舒适性、便利性。鼓励采用金属板、陶板、高档次面砖等高品质新型材料,饰面层不计入容积率。
(二)支****社区。鼓励有实力、有信誉的优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高品质改善性住房。对容积率不超过2.0的住宅项目,可不再配建保障性住房。
****社区服务。综合设置养老托育、社区食堂、休闲交往、体育健身等功能,打造配套完善、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社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不办理不动产证的,不计入容积率;鼓励增加嵌入式商业服务设施,可配建不超过项目地上建筑面积6%的商业规模。
(四)优化住宅空间利用。建筑高度不大于36米的住宅首层可设置室外专有庭院,不计入绿地率,不办理产权登记。地上停车楼、非机动车车棚、市政公用设施,以及结合小区景观设置的连廊、亭子、风井、人防和地下车库出入口等,不大于6平方米/户的设备平台,不计入容积率。项目容积率小于2.0的住宅封闭阳台,按投影面积一半计入容积率,阳台总建筑面积不大于20平方米。住宅起居室、餐厅、门厅等可设置挑空空间,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容积率。
(五)鼓励抬高地坪设计。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可进行场地抬高设计,抬高地坪以下、地面(城市道路地坪)以上的空间可用于车位、住宅储藏室、公共配套、市政配套、商业等用途,不计入建筑密度。其中:车位、住宅储藏室、市政公用设施、增设的非经营性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不计入容积率。架空平台按地上建筑要求进行退线,架空平台室外地坪不得高于周边城市道路6米。架空平台(含覆土)上皮作为室外地坪,并以此计算架空平台以上的建筑基底面积、绿地面积、建筑层数及建筑高度(《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中的建筑层数及建筑高度以此计算)。住宅小区内绿化覆土厚度不得小于1.5米,1.5米以上均按100%计入绿地率。
三、优化审批方式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免申即领 。取消新出让商品住宅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环节,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即可携建设项目立项文件直接领取。
(二)全面实施拿地即开工。项目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可立即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证),即可开工建设(地基处理、围墙搭建、土方外运),同时建设项目方可提前编制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待项目方取得相关立项函后,经审查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国家规范的即可发放《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函》,项目单位即可开工建设,边建设边办理相关手续,手续完善后以函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调整商改居条件。对于未开工的商业用地,经政府研究同意后,可调整为住宅用地,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四、优化验收方式
实行单体工程单栋规划核实和竣工验收。单体工程在已完工、符合质量安全、具备独立使用功能的条件下,可单栋规划核实和竣工验收,校验合格后交付使用,做到建成一栋、核验一栋、交付一栋。建设项目竣工备案后,当日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实现竣工即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