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竹资源综合循环利用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审批
湖南-邵阳-新邵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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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竹**综合循环利用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 2026-05-25 16:03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县竹**综合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县七秀路与大陈路交叉口农科园1129

邮编:422900

联系电话:0739-****4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县竹**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省**县雀塘再生**产业园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绿鸿****公司

项目概况

****集团****公司****公司拟投资15484.3万元在**省**县雀塘再生**产业园租赁2栋现有标准化厂房(总建筑面积16377.13 m2)建设**县竹**综合循环利用项目。项目利用楠竹、清洗破碎后的废旧PP塑料片、PP颗粒新料和外购废弃竹木碎料为原料,建设3条竹塑复合颗粒生产线和1条生物质颗粒生产线,年产1.5万吨竹塑复合颗粒及0.75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因园区天然气管网未修建到项目所在位置,项目暂时使用一台6t/h的生物质锅炉,以成型生物质颗粒为燃料,待园区天然气管网建设完成后,项目转用管道天然气。同时配套建设供电、给排水、环保等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租赁现有的标准化厂房,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设备、环保设施等的安装,不涉及土建施工,环境影响较小;选用低噪声设备,严禁在22:00至次日6:00进行产生高噪声施工作业,不得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2、做好水污染防治措施。锅炉废水(含排污水及****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再进入**雀塘再****处理厂处理达标外排;****园区污水管网经**雀塘再****处理厂处理。

3、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备料车间设置围档,备料粉尘经自然沉降后收集返回生产综合利用;原料破碎、粉碎、烘干及制粒工段产生的粉尘颗粒物经密闭管道负压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竹塑复合颗粒生产线投料间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热熔挤出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合并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锅炉废气经“多管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组合工艺处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浓度参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执行,处理后废气通过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4、加强噪声控制管理。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型设备,对于高噪设备进行隔声、减振、降噪处理;对锅炉风机加装隔声屏障;临居民一侧增加实体隔声屏障;严禁在夜间(22:00~次日06:00)高噪声作业;加强对设备的维护管理。

5、加强固体废物处置。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固体废物。修建好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场所的建设要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锅炉炉灰、烟尘渣统一收集后作农肥综合利用;下脚料、不合格产品、除尘渣等回收利用于生产;废包装袋等收集后交**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手套、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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