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2026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沿丰街道、石井街道)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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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区2026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沿丰街道、石井街道)设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市**区2026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沿丰街道、石井街道)设计已由吉****改革局以关于**省**市**区2026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沿丰街道、石井街道)初步设计的批复吉丰发改审批发〔2026〕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上级专项资金,剩余不足部分由区级匹配,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省**市**区2026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沿丰街道、石井街道)设计。

2.2、项目概况:项目对**市**区沿丰街道、石井街道5个社区12个小区共72栋老旧建筑的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涉及改造户数5007户,总建筑面积30.61万平方米,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主要内容包括:小区内配套设施、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热力工程、燃气工程及房屋修缮工程等。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含预算)。

2.4、建设地点:**市**区沿丰街道、石井街道内12个老旧小区。

2.5、招标控制价:264.96万元。

2.6、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设计规范的要求。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须同时具备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注:按照《****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各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业绩认定: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符合**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建招(2017)8号】及【吉建招(2017)9号】文件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3年至2025****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6年01月01日后成立的企业应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在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本项目执行《**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建设厅关于调整《**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及****建设厅关于调整《**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5〕9号)中相关规定。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25日至2026年06月16日,到**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5.2、未在**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省公共**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电子标服务

5.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6月17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在“**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直接提交。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6.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省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标书代写

6.3、投标保证金:

6.3.1、投标人可通过**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3.2、投标人可使用网银、柜台转账等形式通过**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

6.3.3、依据《关于开展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数联〔2024〕5号)及《**市招标投标领域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吉市政数联发〔2024〕2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也可以使用“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4、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6.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高新区**大街49号

联系人:李鑫尧

联系电话:0432-****131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街5号2楼210室

联系人:关福明

联系电话:0432-****9345

****管理部门:********管理科

地址:**市**区**大街49号

联系电话:0432-****1317

9、**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126.com

地址:**市**街287号建设大厦428****管理处

邮编:130051

(2)**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2-****5615

邮箱:****@163.com

地址:****建设局****小组办公室(**东路7号501室)

邮编:13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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