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昌硕街道九州8个软膜灯箱广告位5年经营使用权(整体招租)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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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昌硕街道九州8个软膜灯箱广告位5年经营使用权(整体招租)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出租面积
10.08 万元(首年)
出租广告位8个,总面积约80平方米,其中单个广告尺寸为2.5m×4m(总高3.0m)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其他
所在地区 **省 **市 安**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出租标的地址 交易机构
2026-05-26
2026-06-01
昌硕街道九州周边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张女士|联系电话:0572-****611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市****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其他基本情况 名称 广告位
计量单位 所在地 昌硕街道九州周边
型号 / 数量 8.0000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该项目无相关权证信息。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具体以实地看样结果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 4、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5、看样联系人: 姚先生,联系电话:131****5929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10.08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租金为挂牌成交价,前三年租金不变,第四年租金递增1%,第五年租金在第四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户外广告位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请各意向方认真阅读“浙交汇”平台报名时的必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租赁合同(样稿)”等)。意向方一旦报名,视为已接受本项目的基本情况、交易条件、报名时的必读文件等所有披露信息及浙交汇平台公开发布的交易规则等相关信息,如果意向方对上述信息、规则理解有误导致的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2、招租公告发布后,出租方仍享有在限时竞价开始前撤回标的的权利,由此对竞买方造成的损失由竞买方自负,竞买方无权向出租方、**产权及“浙交汇”平台追索交易保证金利息及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出租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告资料进行澄清、修正或补充,招租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租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意向方参加报名及进行网络报价的,均被视为已经知悉并接受认可该修正或补充。当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正或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更正文件为准。 3、意向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该标的的地理位置、环境状况、新旧程度、结构好坏、质量状况、出租面积和存在相关风险,各意向方必须作实地了解查看,认真审看标的物。标的的瑕疵和面积差异不影响本次出租的成交价,出租方和**产权不承担瑕疵(包括隐性瑕疵)和面积差异担保责任。 4、意向方应在项目披露期内,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一旦参与竞租,即视为对项目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5、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 年 支付一次,首期租金在挂牌成交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开户单位: ****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 ****银行****营业部,账号: 191********020129)。租赁起止时间以《租赁合同》为准。 6、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向出租方指定账户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整)。合同履约保证金待租赁到期,出租方检查租赁物无损后 1 个月内无息退还。合同期内的法律、经济责任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7、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涉及的用电、物业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8、该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 3 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9、违约责任:项目成交后,因承租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承租方未在约定时间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的,出租方有权认定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此时承租方须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违约责任:①立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立约保证金作违约金处理;交易保证金如不足以抵扣交易服务费的,承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补足);②出租方有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承租方的法律、经济责任。 10、出租方提供的广告牌设施标准,以技术规范和现场交付为准,承租方不得随意更改。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所租赁的广告设施进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检查和指导,承租方应服从出租方的管理。 11、承租方对所租赁的广告设施在租赁期间的管理、发布、日常维护和安全等情况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如发生广告牌设施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承租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与出租方无关。 12、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广告画面发布审批登记手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标的发布的广告内容应符合广告发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违规,否则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13、出租标的按腾退后现状交付使用。租赁双方的其他相关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责任、租赁双方的违约责任等)按照《租赁合同》条款履行。 14、如遇政府部门产业政策调整、项目引进、城镇规划建设需要拆迁、其他强制规定、不可抗力等原因需收回广告牌使用权的,出租方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应立即无条件退还租赁标的。出租方无息退还已经支付但未到期的租金、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5、其他事项: (1)承租方需在一个月内完成户外广告位的经营制作投放所需的所有审批工作,保证广告投放的合法性和健康性。出租方予以协助。 (2)承租方每次投放广告前需提交《广告经营规划方案》,经出租方审核后,方可实施。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约定的户外广告经营权以任何形式让渡给第三方,也不得在其上设定任何类型之担保。 (4)广告投放应不影响广告设施安全。承租方工作人员操作不当或有意损坏的行为,承租方应承担直接责任。 (5)承租方不能投放对城市形象产生不良的广告,如涉及医药、医疗器械、男、妇科、洗浴保健等类型广告以及含有低俗、恐怖和涉黄等不健康、不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的广告。 (6)所有户外广告位设施广告,每年不少于2个月的公益广告时间。公益广告内容由出租方提供,承租方负责制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7)租赁期间,承租方应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并对户外广告位设施有妥善使用及承担日常维护管理与修缮责任。因户外广告位设施发生损坏、损毁或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承租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承租方拒不维修,出租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可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支付。 16、本项目未尽事宜及租赁双方的其他相关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责任、租赁双方的违约责任等)按照《租赁合同》条款履行。 17、本项目涉及的 出租方、承租方交易服务费由 承租方 承担。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报名时的必读文件“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 18、标的看样联系人: 姚先生 ,联系电话: 131****5929
租期 5年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2.5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竞买方自行提现。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不计息),立约保证金的处理方式为: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缴纳首期租金后,出租方提供书面通知函或《租赁合同》,**产权将保证金退回承租方的“我的账户”,承租方自行提现。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从正式公告日期起不超过1年)。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标书代写
项目附件 11、合同样稿.docx 1、.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动态报价-资产转让、租赁).docx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8折承租人付).docx 3、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4、实地勘察证明(租赁).docx 5、授权委托书.docx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张女士 电话 0572-****611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区**路919****中心10号楼B幢7楼 网址
**机构 名称 **** 联系地址 --
联系人 华先生 固定电话 --
手机 --
附件(6)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25
招标公告
安吉县昌硕街道九州8个软膜灯箱广告位5年经营使用权(整体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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