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25 15:52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光通信用光纤收发器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靖州县渠阳镇教育路22号 邮编:418400
联系电话:0745-****786
| 项目名称 | 光通信用光纤收发器生产线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靖州县茯苓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 标四1#厂房S2栋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2021年********开发区茯苓科技园标准厂房标四1#厂房S2栋第2层4000m2,建设激光收发器等光电子器件产品生产线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主要产品为激光器,产能为500万只/年,生产工艺为仅组装、焊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现进行改扩建,产品不变,3楼扩建一条光纤收发器及组件生产线,生产工艺增加耦合、贴标、预固定、点胶、固化、端面清洗工艺,建成后年产1000万只激光收发器等光电子器件。因使用有机溶剂,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占工程总投资0.13%。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保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冷却塔排污水,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水****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排放;冷却塔排污水****园区污水管网。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清洗过程中酒精挥发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耦合、点胶、固化过程胶类挥发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以及焊接产生的烟尘。 酒精挥发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胶类挥发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通过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口到地面高度18m。污染物排放浓度能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表1排放限值要求。 两种焊接过程产生极少量的焊接烟尘,经车间自然扩散。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合理优化厂区布局,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墙体隔音、加强设备维修保养、绿化等治理措施及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酒精瓶、废胶桶、废油墨桶、废棉签、废无尘布、废无尘手套、废润滑油及润滑油包装瓶、废活性炭。 ****园区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置。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回收单位。废酒精瓶、废胶桶、废油墨桶、废棉签、废无尘布、废无尘手套、废润滑油及润滑油包装瓶、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危险废物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