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购买信息咨询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购买信息咨询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或社会组织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市人社局购买信息咨询服务
预算金额:37万元以内,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服务期限:一年
二、服务内容与要求
(一)服务范围
为我市劳动者提供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工资收入分配和劳动关系等领域的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办事指**投诉举报等信息咨询服务。
(二)具体工作内容及标准
1.优化信息咨询服务内容。做好人力**社会保障线上线下全业务、全流程的政策咨询,推行首问负责制。加强各业务系统集成贯通,逐步将网上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信息咨询范围。做好行风监督举报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
2.提升服务效能。配足信息咨询服务电话座席,原则上不少于 6 个,合理安排各时段咨询员,提供5×8小时人工咨询服务及7×24小时自动语音服务,确保综合接通率达到95%以上。
3.咨询员须严格遵守人力**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规范,确保服务满意度达到95%以上:(1)定期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政策更新培训和业务考核,熟悉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工资收入分配和劳动关系等领域各项政策;(2)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服从管理,严守纪律,自觉维护人社部门形象;(3)热情诚恳服务,出现差错及时纠正,虚心接受批评并主动道歉;(4)对需认定、审批事项,仅作政策性解释,不作结论性答复,并告知来电者携带材料到服务窗口办理;(5)登记投诉举报时,详细记录来电者姓名、来电号码、事由等,告知处理期限和查询方式,无法直接受理的,应告知受理方式;(6)无法解答的疑难或敏感问题作转接处理,无法答复或处理的问题及时转交业务部门,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服务范围以外的咨询做好引导;(7)服务用语规范得体、简短精炼,表述逻辑清晰、通俗易懂,严禁使用服务禁忌用语,不得使用命令、反问等语气,不得顶撞、责备来电者。
(三)人员管理及考核
采购人有权抽查供应商工作人员的工作进展,如未达到要求,供应商应及时调整更换,不得影响工作进度;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障和工作条件,严格按照劳动安全生产规定组织安排工作;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人员进行工作考核和岗位管理,对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存在违规、违纪、不服从分配等行为者,提前1个月通知供应商予以辞退,并不再承担相应义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为**省电子卖场注册单位,****政府购买服务资质。
四、报价及付款要求
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的最终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管理费、培训费、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付款方式:供应商负责聘请人员的工资发放及社会保险缴纳,采购人按季度进行服务费结算,供应商须按季度开具正规发票(信息咨询服务发票),具体开支明细由双方核对确认。
协议期内总费用不得超过中标金额。
报价时应提供以下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委托人,则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有效的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报价明细,包含各项服务内容及可能存在的人工费、管理费、税费等;
注:报价所提交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机构公章,报价不可高于预算金额,否则其报价文件视同无效
五、报价时间及地址
报价时间:2026年5月26日-5月28日,报价提前或截止时间后的报价无效。标书代写
报价方式:**市人社局统一接收纸质报价材料,材料须密封(密封处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询价人予以拒收。密封报价需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报价函递交地点:****418办公室。
六、中标规则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在符合要求及资格条件的前提下,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联系方式及监督
采购单位:****
联系地址:**市**区**大道1290号
联系电话:0794-****109
监督电话:0794-****337
****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