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宝峰炉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钢水保护新材料、2万吨滑板砖来料加工生产线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审批
湖南-湘潭-湘潭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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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万吨钢水保护新材料、2万吨滑板砖来料加工生产线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25 10:46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3万吨钢水保护新材料、2万吨滑板砖来料加工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6153

联系地址:**县天易大道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3万吨钢水保护新材料、2万吨滑板砖来料加工生产线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天易经开区湘莲大道以北,梧桐路以西,******公司用地以南地块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公司

项目概况

****拟投资10000万元,位于现有用地东侧新增用地15324.23平方**3号厂房,建筑面积为15000平方,新增1条前处理生产线、1条干式料生产线、1条保护渣生产线、1条引流砂生产线、1条预制件生产线、1条改质剂生产线、1条滑板砖来料加工生产线;且将现有工程年产5万吨不定型耐火材料项目生产线设备拆除重组,与本次改扩建项目前处理生产线、干式料生产线合并,年产3万吨保护渣项目(一期)生产线无变化。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文明施工,严格落实施工场地扬尘“防控措施,①实现施工场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场地湿法作业、运输车辆做到密闭运输。②施工期设临时沉砂池,对于施工废水全部进行沉淀,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和施工场地防尘洒水等;****工程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③施工场地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高噪声施工应避免午间、夜间作业,并采取合理的施工管理措施和噪声控制措施,避免施工噪声对周边单位、居民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影响;④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应集中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并交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理,严禁焚烧和随意堆弃。使用由有资质单位提供的商品混凝土。⑤做好施工土石方平衡,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恢复、绿化和固化,确保建成后厂区无裸露土壤,防止水土流失。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厂区内必须使用天然气、液化气或电等清洁能源。原料计量、输送、生产等工序均须在封闭车间进行生产原料及产品入棚入库,不得露天堆放。前处理投料、破碎、磨粉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3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预制件生产线投料、改质剂生产线投料、筛分、引流砂生产线投料、筛分、来料加工生产线投料、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单个设备、投料口设置集气装置、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3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干式料搅拌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3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引流砂烘干产生的废气经窑尾负压集气+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3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前处理筛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3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与保护渣制粒工序产生的废气一起经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3m高排气筒(DA004)排放;进仓配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单个料仓配备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单个下料口集气设施+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确保颗粒物、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达到《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6790—2025)表1标准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有组织排放达到《工业炉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 3082-2024)表4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颗粒物达到《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6790—2025)表4中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3标准限值。

3、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内排水管网。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回用于洒水降尘、车辆清洗;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以****处理厂接纳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厂区内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降噪和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4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除尘系统产生的除尘收尘灰、不合格物料、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抹布及手套

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后,交由有资质单****分局备案,危废暂存间须按要求设置并建立相关台账,规范设立标识标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6、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安排环保专员负责环保设施运转维护。建立健全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和定期监测制度,防范污染事故的发生。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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