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3万吨金属新材地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6153
联系地址:**县天易大道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3万吨金属新材地桩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天易经开区柏屹智能装备配件园12栋 |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拟投资3000万元,租赁**省**天易经开区柏屹智能装备配件园12栋厂房,建设****年产3万吨金属新材地桩项目,建设金属新材地桩自动化生产线5条,占地面积6000㎡,总建筑面积6770.2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原材料区、成品区、宿舍楼、办公楼等。主要产品及规模为:年产地桩2.5万吨、地桩配件0.5万吨;主要生产设备有激光切割机、切板机、压弯机、缩尖机、钢带焊机、螺母焊机等,主要生产工艺包括下料、冲孔、缩尖、焊接、委外热镀锌、打磨清理、质检打包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项目下料粉尘、打磨粉尘、攻丝粉尘经车间阻隔、自然沉降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机加工采用湿法加工。废气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一级A标准后排入京竹渠,最终汇入涓水。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厂区内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厂房隔声,确保厂界噪声分别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废打磨片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公司安全处置;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沾染性废物、废切削液、废金属屑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废金属屑静置无滴漏后打****公司综合利用,其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