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本次挂牌转让标的详情: 1、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及业务范畴: 公司成立于2013年01月23日,注册地位于**自治区**锡****办事处华新未来城9#,法定代表人为郑善同。经营范围包括电影放映;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零售;酒、饮料及茶叶零售;工艺礼品、小饰品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艺术文化交流活动。公司运营良好,股权结构清晰,不存在任何纠纷、争议等情况。 2、核心资产: ①位于**自治区**市西二环华新未来城9#-1-118,独用土地面积692.375㎡,房屋建筑面积2832.86㎡,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 ②位于**自治区**市西二环华新未来城9#-1-201,独用土地面积1011.17㎡,房屋建筑面积4137.26㎡,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 ③位于**自治区**市西二环华新未来城9#-1-301,独用土地面积981.09㎡,房屋建筑面积4014.17㎡,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 ④位于**自治区**市西二环华新未来城9#-1-501,独用土地面积609.41㎡,房屋建筑面积2493.43㎡,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 二、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中对标的资产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受让方在进行受让登记前必须仔细审查标的资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资产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中心****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职工安置,标的企业管理层不参与受让。 四、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标的交接,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并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交易保证金。 五、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