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一套废旧电子汽车衡转让(****)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5-26 00: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6-01 17:00:00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4)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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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概况 |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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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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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放地 | ****院内 |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以评估报告为准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04-23 | ||||||||||||||||||||||||||
| 评估机构 | **昌信房地产****公司 | ||||||||||||||||||||||||||
| 转让底价(元) | 16950.00元(含税价)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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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 ****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 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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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鄂****集团有限公司 | ||||||||||||||||||||||||||
| 特别 |
1、本次转让资产均为报废物资,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本公告披露的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本次转让的各类报废资产,均以现场勘验实物为准,其中各类设备、实物资产(附件是否齐全、数量、材质、型号)等均以现状为准,参考明细表所披露的废旧资产的资产状态、数量、材质仅供参考,最终以现场资产实际状况进行交接。请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仔细验证,做好对标的拍照、摄像等记录。 2、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联系人:康先生 151****7171。 3、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按照转让方各项安全保密规定执行,听从转让方相关人员的安排,如出现恶意串通、违反转让方安全规定等行为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4、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资产交接、清运完毕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 请各意向受让方理性报价,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回落造成的风险,成交后不得以非转让方原因向转让方追究有关责任,****中心****中心追究有关责任,否则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参与今后项目。 6、本次转让资产为含税价,资产转让后转让方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在通过 e 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e 交易平台竞 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 e 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须认真核对自身是否具备本公告约定的受让方资格条件, 如有不清晰之处,请务必提前与公告中公布的联系人进行联系明确。 8、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标书代写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 标的交割 | 实物交接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须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勘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勘验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 ****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2、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3、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受让方资格证明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中心,签订《受让履约承诺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 4、****中心出具的《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到转让方处办理提货手续,在标的现场查验交易资产并对交易资产无异议后与转让方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及相关安全协议,并由转让方将双方签订的《资产移交确认书》提交中心,中心收到《资产移交确认书》后,受让方方可进行资产清运工作,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如未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经中心催告仍未履行资产移交、清运工作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自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后,标的资产便移交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拒绝履行后续义务,否则将视为违约。 5、转、受让双方在资产交接完毕后,共同出具《资产交接完毕说明》。中心在收到转、受让双方签署的《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并出具交易凭证。 6、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资产移交确认书签订后相关安全责任以及因保管、拆除、搬运、切割等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参与本项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验环节产生的差旅、食宿费用以及资产清运相关费用等,均由受让方自理,转让方不对此类费用做任何补偿。 8、在资产交接过程中转受让双方应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数量、重量、质量等关键信息。 9、本次转让标的均为报废资产,受让方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0、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6-05-26 00:00:00 至 2026-06-01 17:00:00 | |||
| 报名手续 | 详见附件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5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6-01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标书代写 2、保证内容: (1)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2****中心收到转、受双方签署的《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后3个工作日内,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如受让方违反公告中转让相关条件,****中心有权扣除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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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 |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6-05-26 00:00:00-2026-06-02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 ||||
|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吴女士 |
| 咨询电话 | 188****5577 | |
| 咨询时间 | 项目挂牌期间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咨询地址 | **市**区阿吉泰路3号 | |
| 技术支持 | 艳英 136****6111 |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