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寺等4处提灌站取水口上游河道清淤疏浚工程
中标结果公示
****代理的**县**寺等4处提灌站取水口上游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施,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规则和招标文件在进入定标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进行定标,确定了中标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寺等4处提灌站取水口上游河道清淤疏浚工程
2、招标编号:****
3、建设地点:**县
4、总投资:自筹资金;****110.24元
5、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为石佛店镇**村、****社区、****社区、****社区4座提灌站清淤疏浚和石佛**寺、番城仰庙引水渠防护,清淤疏浚长度共计3302.4m,引水渠防护长度共计207.2m。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共分为一标段。
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8、质量要求:合格。
9、计划工期:90日历天。
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1、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
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综合评审”的方式
定标办法:采用“核查随机法”的方式。
二、定标情况
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定标时间:2026年5月12日09点30分
定标地点:****交易中心定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名单
组长:王文刚
成员:杨国琴、李平、陈新丽、邓**(业主评委)
四、定标委员会名单
组长:孙林
成员:张景锋、夏举刚、邓**、程鹏
五、核查信息
1.核查方法和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评审资料及相关官方网站公开的信用信息,对投标文件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符合性、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核查。
2.核查内容:
1、企业信用信息: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此次招标投标活动;
2、履约能力:
①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②企业资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③拟派人员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④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3、招标人认为需要核查及核评的其他内容。
3.核查结果(排序不分先后)
| 单位名称 | 核查结果 | 不通过原因 |
| ******公司 | 通过 | / |
| **淮海****公司 | 通过 | / |
| ****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 | 通过 | / |
| ****公司 | 通过 | / |
| ****公司 | 通过 | / |
| **县江河****公司 | 通过 | / |
| ******公司 | 通过 | / |
| **市大禹****公司 | 通过 | / |
| ******公司 | 通过 | / |
六、中标结果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850.70元
质量要求:合格
工 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宋建豪
执业资格等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
注册编号:豫141********04157
七、发布媒介及公示期:
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网(**省﹒**县)》上发布。
公示期: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5月28日。
八、异议和投诉渠道
1、异议提出: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2、投诉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成功大道与蓼城大****广场6楼
联 系 人:孙林
联系电话:135****7755
代理机构:****
地 址:**县陈元光大道与根亲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联 系 人:王倪
联系电话:185****3717
监督单位:****水利局
地 址:**省**县蓼城大道与陈元光大道交叉口
电子邮箱:****@163.com
电 话:0376-****318